(台北內科週報第738期/2026年6月15日-2026年6月21日)
【本報社評】選舉在民主政治活動,是佔有最重要的地位。每個人透過投票來表示意見,更是具體表現民意的趨向!可是長期以來,對選票的設計只能表示贊成,若選票上的人選都不能讓你贊成,你也無法做其他的選擇,最多只能投下廢票(但卻失去你的權益)。而投廢票,並不能顯現你的反對之意!也對公眾事務沒有什麼幫助。
近幾年持續推動「負數票」理念的負數票協會張天鷞創辦人,常有人問他:為什麼要推動負數票?他曾回答說,「如果對公共事務表達意見,只能投贊成票,而無法顯現反對意見的話,事實上,會有很大的落差!」
張天鷞創辦人也曾舉1個實例,他指出,「2018年雲林麥寮鄉鄉長同額競選,那位唯一候選人以8068票通過20%選舉人數門檻當選,但無效票竟高達16083票,近兩倍於得票數。麥寮鄉選舉人數約35437人,選民普遍不滿卻無法透過制度表達否決,遂組成『廢票聯盟』,但仍無力阻擋。」

選票要如何改制?這正是目前負數票協會推動「負數票」的目的。而什麼是負數票?負數票制度,係在現行選票中增設「反對票」的選項。換言之,每1個人還是只有1票,選民可選擇支持或反對候選人,最終以「支持票-反對票=淨得票」決定當選結果。根據多次民調研究,賦予選民說「不」的權利,能有效提升 4% 至 10% 的投票率,豈不是一舉兩得?
對於選票的改制,必須舉行公投,光是第1階段的連署,就要花費很大的精神和物力。談到公投,張天鷞創辦人說:「在美國柏克萊推公投,只要有1位提案人即可,連署門檻是上次市長選舉投票總數的5%,連署門檻在柏克萊是大約3,000人左右。但臺灣的公投法規,中央或地方性公投都是依選舉人數制定提案人或連署人門檻%,不是依投票總數。」由此可知,在國內推動選票的改制,有多麼的不容易!事實上,選票改制是革新而不是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