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內科週報第750期/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3日)
【以書會友】華勒思‧華特斯(Wallace D. Wattles, 1860-1911)是位傳奇人物,也是跨19、20世紀的人物。他出生於伊利諾伊州,早年生活窮困,和父母住在小鎮的農場裡,擔任農場工人,幾乎沒有受過正規教育。在經歷一連串人生的挫敗後,開始研究哲學與宗教,整理出「必然致富的法則」,並依照這套法則實踐親身實證,在去世前累積了大量財富。
在《致富科學》書中,華勒思‧華特斯直言,「貧窮不是美德,致富才是人生的權利」。既然「致富才是人生的權利」,那麼,如何行使這項權利?便是人生過得好或不好的決定因素了。在他眼中,想要致富並不是1件難事!
歸因起來,致富會變成難事的最大原因,在於有沒有體悟華特斯講的道理,他說:「人要是沒錢,就無法將自己的天賦與精神發展到他的極致。人類的天賦和精神,要是沒有事物來栽培,是要怎麼茁壯?而這些事物,又是哪個不用花錢來買?人類的心智、靈魂與身體要發展,就需要運用外在的事物,而這個社會的運作方式,就是任何事物都必須花錢購買,因此,人要成長進步的一切關鍵,就在於是否掌握致富的科學」

錢的重要性,只要聽過這句話:「錢不是萬能,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那麼,沒錢的人怎樣變成有錢人?如果華特斯不是有1套的話,豈不是空口說白話嗎?於是,他在書中提出,「有1門致富的『科學』,而且它是1門相當精準的科學,就像代數或算術一樣。獲得財富的過程是由一定的法則所支配的。任何人一旦學會了這些法則,並且遵守奉行,都必然會成為有錢人。這就好像1加1必然等於2那樣確定的真相」。
那,什麼是「必然致富的法則」呢?華特斯先談和致富無關的因素,他認為,環境、天賦、出身,也不必一毛不拔,或運用其他一些人講的發財術,這些作法其實都不科學!因為這類方法都做不到1+1=2這樣簡單而明確。他講的方法,正是後來「吸引力法則」所引用的,可是原創的他講的最重要部分,卻讓那些人遺漏了。
華特斯雖然講「實有」,他說:「『實有』是你的好朋友,並且它其實比你還更著急呢!它急著想把你想要的事物全都帶給你。」同時,他比「吸引力法則」早就主張,不要有負面的想法。例如,想致富就不要想貧窮;想健康就不要想疾病!可是不同的是,他的「必然致富的法則」卻是強調,「想要致富,你所需要做的就是將你的意志力運用在自己身上即可。當你知道你應該怎麼思想以及怎麼行動的時候,接著你就必須運用你的意志,要求自己去想、去做這些對的事情」。
在想致富的人運用意志力之前,必須要有信念,總之,「請你運用你的心智,描繪出1幅你想得到的『心中意象』,然後請用信念和意圖好好地守住這個願景,並且再運用你的意志,讓你的心智持續地以這個『正確的法則』運作」,而所謂「正確的法則」,請有興趣的朋友,以簡訊和本報聯繫(聯絡電話:0952-836186;請提供你的聯絡電話、email及Line的I.D.),預定9月15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