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研院辦論壇 聚焦循環經濟

(台北內科週報第662期/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9日)

【產學政研連線】一向關注永續發展的商研院(CDRI),接受台灣中油公司委託辦理「2024企業永續競爭力論壇」,由張皇珍副院長主持,她表示,歐盟於今年發布永續產品生態化設計規範(ESPR),聯合國環境大會則於南韓釜山召開全球塑膠公約會議,未來將推動具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法規,這將對企業造成強大的衝擊力。

張皇珍副院長指出,循環經濟乃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核心,Apple、Nike等大型企業早已走在永續浪潮的前端,但仍有多數中小企業尚未開始轉型,永續議題亟需大家共同關注與努力,企業應即早將永續商模落實於每個環節中,商研院未來亦將綠色設計與循環經濟作為主要推動目標,綠色生活將成為我們未來的Lifestyle。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許智倫副署長於論壇中說,企業應如何接軌淨零排放趨勢,實踐永續轉型,如增加資源使用效率、減少浪費,並推動綠色技術等,透過綠色設計、源頭減量等策略,降低人均物質消費量,減少民眾生活所消耗之自然資源,建立資源永續利用之社會,盼企業共同打造零廢棄資源永續循環世代。

百事益國際公司林志青總經理提到,目前全球僅8.6%為循環經濟,依據直線型經濟大量開採資源,預計2030年前需要2個地球才能滿足人類所需資源,而推行循環經濟將能彌補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差距,企業應積極落實環境友善、減少浪費及推行循環經濟,將有助於因應氣候變遷、水土利用等挑戰。

▲「2024企業永續競爭力論壇」與會貴賓,(左起)百事益國際公司林志青總經理、商研院張皇珍副院長、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許智倫副署長、彩宸生活事業公司邱明仁總經理合影(照片係商業發展研究院提供)。

林志青總經理也從中分享百事益國際如何建立永續循環經濟商業模式,例如,將產品服務化,以搖籃到搖籃概念,透過重複使用取代1次性消耗,另推出甜檸檬認證等策略,以達到企業社會責任與零廢棄、零污染目標。

彩宸生活事業公司邱明仁總經理分享,馬修嚴選優格如何以SDGs指標為核心,於企業中實踐綠色設計與永續經營,其產品容器經重新設計後,去除瓶口縮模、提升上蓋密合度,從中減少15%塑料使用,每年減少35.22公噸的溫室氣體排放,更榮獲德國iF包裝設計大獎與環保署綠色設計金獎等殊榮。

馬修透過低碳環保包材、實現再利用價值,及無農藥友善耕作等多元永續實踐,持續擴散其環境友善、穩定經濟與回饋社會之品牌理念,並透過多元體驗活動與消費者及在地社區溝通,善用自身品牌影響力引導消費者培養永續習慣,創造更健康永續的Lifestyle。

當天,以「循環經濟與綠色設計的實踐與創新」為主題,舉行綜合座談,由張皇珍副院長主持,她指出,企業永續的定義即是發揮其社會影響力,於過程中讓每個利害關係人都能變得更好,並以「好的事情,需要一點時間發酵」作為勉勵,每個人都是永續Lifestyle的影響者,期許各位將永續思維傳遞給更多人。


經濟部邀集業者研商 風電併網

(台北內科週報第649期/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9日)

【ESG促進平台】風電的開發,對後續發展至關重要。為協助風場如期併網與確保綠電充分供給,經濟部於9月23日邀集區塊開發業者召開座談會,共同研商在風場如期併網下遭遇議題,出席與會業界代表主要提出議題,包括產業關聯政策後續作法、地質探勘相關法令,及官股銀行參與融資等相關議題。

經濟部表示,目前正與歐盟於WTO架構下進行諮商階段,基於互信原則,相關諮商結果需要保密,無法提供更詳細資訊,但目前諮商氛圍良好,未來朝達成和解方向邁進,而產業關聯政策將朝開放方向處理。同時,在風場如期完工併網,且符合公共利益及相關法令下,行政部門將協助開發商排除相關障礙。而針對產業關聯政策涉及不可抗力、不可歸責事由,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將朝通案原則、個案審查方式,並以9月底為目標完成相關參考樣態,協助業者如期完成風場設置。

▲經濟部邀集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業者,共商離岸風場如期併網(照片係經濟部提供)。

業者所提官股銀行參與離岸風場融資市場,經濟部說明,經濟部已於9月底安排國發會、財政部、金管會及官股銀行代表等參訪離岸風場,並就離岸風場融資議題進行交流,提供銀行業者相關實務經驗,讓銀行對離岸風場有信心,創造健康融資環境。

國內企業用戶為了出口有大量且具競爭力的綠電需求(如RE100等),且高階製程需達到更高綠電比例,經濟部表示,2030年提高台灣製造產品的綠電比例已經成為迫切要務,經濟部將持續與離岸風電業者合作,齊心協力提供充足綠色電力,強化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


碳費即將開徵 加強國際交流

(台北內科週報第648期/2024年9月16日-2024年9月22日)

【ESG促進平台】我國8月底公布碳費3項子法,碳費制度已正式上路,明(2025)年開徵。而歐盟CBAM預計2026年起進入正式實施階段,此外,歐盟預定2027年起實施ETS 2,將住商、運輸及燃料供應商納入。環境部表示,碳定價是促進減碳非常重要措施,國際間對於此制度的推動發展非常迅速,更彰顯我國碳定價與國際交流的重要性。

台德雙方於2018年簽署台德碳交易合作意向書,多年來雙方持續就碳定價議題進行交流,尤其今年9月11日、12日於德國舉辦「台德碳定價研習交流會」,由環境部彭啟明部長親率同仁參加,在碳費制度正式上路後,期待深化雙方碳定價機制交流,加大減碳力道。

▲德國排放交易局局長Dr. Jurgen Landgrebe(中)即將榮退,彭啟明部長(左)致贈感謝獎杯(照片係環境部提供)。

環境部表示,德國排放交易管理局(DEHSt)為德國聯邦環境署(UBA)下,負責執行歐盟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Emission Trading System, ETS)與德國國家排放交易計畫(nEHS)的主管機關,也是參與ETS企業、查驗機構、及民眾的主要溝通窗口。環境部(組改前為環保署)與德國排放交易局自簽署合作意向書以來,雙方都有很好互動,每年以碳定價或碳市場為主題,共同舉辦研討會或研習訓練課程,1年在台灣,1年在德國。疫情期間,則改為視訊方式辦理,今年在德國柏林舉辦。

這次研習交流會由德國排放交易局局長Dr. Jurgen Landgrebe主持,先介紹歐盟與德國氣候政策近期發展,隨後,由德國排放交易管理局專家分享歐盟ETS重要單元(包括排放總量設定、標竿值設定、碳洩漏風險、排放許可配額、排放量申報、登錄、查驗等)、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國際航空業碳抵換及減量計畫(CORSIA)及歐盟ETS 2;環境部方面,則分享我國碳費制度與實施期程,雙方就各議題進行深度交流討論,最後由彭啟明部長、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謝志偉大使及Landgrebe局長主持綜合討論及結論。

▲彭部長(左4)與參加「台德碳定價研習交流會」的全體學員合照(照片係環境部提供)。

彭部長閉幕致詞表示,感謝德國排放交易局多年與我國在碳定價議題的交流合作。台灣的半導體及許多科技是世界第1,希望台灣在因應氣候變遷工作也能夠跟上歐盟與德國腳步。他也指出,台灣碳費制度正式上路,台德雙方碳定價交流將邁向第2階段,期許明年開徵碳費,台灣進入碳定價時代,未來將啟動碳交易機制的測試,希望在4年內可以實施總量管制排放交易。此外,目前正透過各部門由下而上,由上而下的程序,盤點並加大減碳目標。


環境部預告 碳費配套三子法

(台北內科週報第629期/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2日)

【ESG促進平台】氣候變遷因應法下與碳費有關的3子法,包含「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碳費收費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環境部已於4月29日依法預告,有關各界關心碳費徵收機制考量碳洩漏風險,對於收費排放量納入分期碳洩漏風險係數值一節,環境部再補充說明如下:

環境部表示,經檢視國際間已實施碳定價機制國家,如歐盟、韓國及新加坡等,為避免碳洩露及兼顧產業的轉型,往往給予免費排放配額或免稅額,相較之下,日前所預告碳費收費辦法草案的設計則更為嚴謹。

以歐盟為例,被列管對象若屬高碳洩漏風險行業且符合排放標竿者,即可無條件取得100%的排放配額,而我國則是要求收費對象需提出具有指定目標之自主減量計畫並經核定後,才能適用碳洩漏風險係數調整收費排放量。

▲環境部預告碳費相關3項子法;圖係氣候署蔡玲儀說明情景(照片係環境部提供)。

在此機制運作下,收費對象即便適用前述過渡調整機制,仍要繳交一定比例的碳費,並無法豁免其繳費義務,此外,其還需要執行經核定的自主減量計畫,進行實質減量。換言之,我國碳費機制對於高碳洩漏風險對象的處理,並無外界所述過度折扣之情形;相對於國際而言,我國更加重視減量的必要性。

隨後,環境部也說明,目前規劃草案訂有兩種減量指定目標,第1種為參考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的精神,以2021年為基準年,至目標年2030年共減量42%;第2種為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以2019年至2023年排放的5年平均值作為基準年排放量,在達成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前提下,依不同排放型式(如直接排放、使用電力間接排放)訂定排放標竿值。以固定燃料燃燒標竿值為例,這次草案係以我國各行業燃料單位熱值排放量的前25%作為標竿值,計算其至2030年應削減的排放量。該部評估前述減量目標對產業而言具有一定程度的挑戰性,收費對象仍需投入資金進行實質減碳工作後方可達標,並無外界所稱指定目標可輕鬆達陣之情形。

我國二氧化碳排放密集度(即每單位GDP之二氧化碳排放)呈現逐年下降趨勢,環境部指出,2022年較2005年減少42.13%,顯示我國近年來推動低碳轉型已有成效。未來碳費開徵後搭配自主減量計畫與指定目標等配套措施,在假設所有收費對象均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且達成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之情境下,推估收費對象相較其基準年(2019年至2023年,5年平均排放量)可減少約24%以上的排放量,此一削減量有助於我國達成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

這次碳費徵收3項配套子法草案預告期間為60日,歡迎各界提供相關的建議或意見,環境部近期也將與各利害關係人辦理子法草案的說明會,除了讓碳費徵收對象能及早規劃減碳措施與至2030年的減碳路徑,加速加大減碳力道,也能蒐集各方意見以精進3項配套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