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棻談性平法 協助企業面對

(台北內科週報第645期/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日)

【本報專訪】去(2023)年7月31日,立法院會3讀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與《性騷擾防治法》,打造性平友善的工作環境,對雇主的責任是否加重深獲關注,當時,政大法律研究所畢業,並深諳環保法令、勞動法令的元泱法律事務所李元棻主持律師即表示,「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通過後,主要是從建立外部公權力申訴調查機制、增訂處罰規定、簡化申訴流程及提供相關協助資源等4大方式,嚇阻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且加重雇主之責任,若最高負責人性騷最重罰100萬元、權勢性騷擾可請求損害額最高5倍懲罰性賠償金等修正,所以就雇主的角度而言,必須要正視到建立與提供勞工1個職場友善的環境,是刻不容緩的重要議題,而這也是目前ESG浪潮下關於S部分雇主可以增進與加強的部分。」

那時,正逢台灣興起#MeToo運動的浪潮,並由受害者分享的經驗中,看見性平3法仍有不足之處,尤其是職場性騷擾方面,欠缺受害者支援系統,所以才會在今年催生「性平3法」的修正案。尤其是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修正,舉凡將權勢性騷擾入法並加重處罰、加重「雇主」和「場所主人」性騷擾防治責任。將下班後同事或客戶性騷擾也納入《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規範,以及若對職場性騷擾申訴結果不服時,由主管機關進場協助,避免當被申訴人是「最高負責人」或是「僱用人」時,有球員兼裁判的風險等等,都是性別平等工作法的重點修正項目。

▲深諳環保法令、勞動法令的元泱法律事務所李元棻主持律師認為,調查委員對於完善調查流程是非常重要的一環(照片係元泱法律事務所提供)。

以「企業褓母」自許的李元棻律師指出,「除了上開修正事項外,當發生職場性騷擾申訴後,因為「啟動調查」是1個重要的程序,其中最關鍵的莫過於「調查委員」的專業和態度,此次《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修法,很重要的1點是建置「性騷擾案件調查專業人才庫」,彙集相關領域之調查專業人才資料,讓重點回到性騷擾事實的認定,避免因偏頗而作出有瑕疵的調查報告,因此,調查委員對於完善調查流程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值得強調的是,李元棻律師於今年5月17日、18日全程參與勞動部113年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士律師培訓營,並已完成全程研訓,及納入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將來可藉她的學經驗協助各界調查工作場所的性騷擾申訴案件;後續連繫李元棻律師諮詢可與她藉LINE ID:0933815722連結。


朱瑩珊協助企業主 有險避險

(台北內科週報第588期/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30日)

【逐夢築夢】數月前,聯華食品彰化廠1場大火釀成重大死傷,據產險業者透露,聯華食品雇主意外責任險每人死亡的理賠金額高達千萬元,單1事故賠償上限為2億元,而初估單單是「雇主意外責任險」的總理賠金額可能破億。這也顯示,不幸之中的幸,是大企業有保險觀念,讓自己發生災情時可以獲得理賠。那麼,對中小企業的雇主又如何來避險呢?

在銀行業服務甚久的朱瑩珊顧問,本身擁有美國紐約企業管理碩士學位,並具有輔導公司上市櫃的實務經驗,更深知企業風險控管的重要,她表示,處於各界重視ESG的時代,雇主的責任心更加提升,怎樣能維護員工的職場安全呢?值得大家的關心!

▲朱瑩珊顧問(第2排右1)前往台灣ESG領導品牌歐萊德參訪、商務交流(照片係朱瑩珊顧問提供)。

對於中小企業而言,即使意外事故不大,但相對它承擔風險能力,就變成不小了,朱瑩珊舉個實例說:「某企業客戶的一般行政邱小姐,只是公出騎車去銀行,卻發生車禍住院,而依勞基法59條第1項醫療補償~公司須先付醫院雜支,其他包括看護、住院等費都由公司給付,還好由我事先幫公司規劃雇主補償責任險,理賠金是直接給雇主擔付了應有的責任,不讓女員工造成經濟負擔。」

其次,邱小姐又因斷了腳,不能來上班,依照勞基法59條第2項第1款,工資補償~公司仍然需要付他薪水,最多付上兩年(24個月)約達72萬元,何況經指定醫院審定邱小姐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依勞基法雇主應繼續給予工資及殘廢補償,邱小姐便透過律師向雇主求償~公司承諾保障她的工作權到65歲~將近1332萬,這樣雇主的負擔就很可觀了,幸好事前該公司在朱瑩珊規劃了雇主意外責任超額2400萬元,才幫助雇主解除了職災風險危機。

▲朱瑩珊顧問(第1排右1)參加企業主商務會議(照片係朱瑩珊顧問提供)。

既富專業能力,又有責任感的朱瑩珊顧問指出,「從上述實際案例不難瞭解,在工作時發生職業意外災害,依勞基法59條,雇主對員工有什麼醫療、工資、殘廢、甚至死亡等補償,對於企業風險不容小覷;然而,一般的團險視為員工福利,且是直接理賠給員工,所以常常造成員工向公司額外索賠,產生非常多的紛爭,我要語重心長提醒公司規劃雇主(補償)責任(超額)險之必要性」。

因應永續經營ESG發展趨勢,朱瑩珊顧問希望藉由雇主責任險規劃,不僅協助企業對職災有合適之風險控管,且打造員工安全與健康友善職場,為企業在ESG品牌與商譽加值。這只要付出為數不多的保費,就可換得的超值避險效果。以上述的案例,朱瑩珊顧問不僅可客製量身規劃,且另有專案包含工作及非工作時間之醫療、工資、殘廢、甚至死亡等保險補償,還加上2400萬元之雇主超額意外責任險,每員工(職業1~4類)1年保費只需1600元~1755元,實在讓企業安全又省錢!

▲朱瑩珊顧問(左排2)與企業主商務茶道交流(照片係朱瑩珊顧問提供)。

永續善循環策略

(曾季隆/撰文)

【人物專訪】面對著永續的新時代,ESG目前正如火如荼在企業中展開,可是要想落實相關措施,便非要有專業顧問協助不可,否則將白白喪失最好的時機,而在內外經營環境受到疫情衝擊的今天,具備勞資顧問專業資格的易德福國際公司總經理詹家和博士,不久之前,受邀在「企業褓母」線上講座以「從學生實習合作談企業策略性人才招募」為題,講授實務運作的方法,之後,他更提出「ESG永續善循環」的策略實踐方案,希望能夠協助企業界「化危為機」,從而躍登浪尖上迎風破浪成長!

曾有1段時期在大學任教,後來為了服務更寬廣的對象而換跑道的詹家和博士,和一般勞資顧問不同的他說:「我轉換跑道進入業界發揮所長、擔任勞資顧問一職,企業與學校都一樣,績效考核、人事薪資制度,員工職涯發展等,對於企業發展扮演至關重要角色。如何能更讓勞資不是彼此互相對立,而是共同成長,一同促進企業發展,一直使是我努力的信念」。

針對觀念問題,詹總經理舉個案例說明,他表示,「老王是某上市公司資訊部主管,小李是他的組員。老王:小李,這個星期天人事部有舉辦淨灘活動,記得參加。小李:可是我很久之前已經跟朋友約好了要去參加演唱會。老王:公司現在很重視環保,淨灘是愛地球的表現,年底公司會公開表揚積極參與的部門。小李:可是我已經答應我朋友了。老王:環保愛地球這是多麼重要的1件事,大家又重視,我們資訊部如果參與的人少,人家會怎麼看我們,你一定要邀朋友過來一起參加。小李:可以報加班嗎?老王:…。」

▲詹家和顧問講授「勞動事件法勞權因應」的情景(照片係詹家和顧問提供)。

上述類似的場景,也不斷在各企業中悄悄上演,他指出,「從勞資關係來看,公司辦理各部門活動,都應該讓員工能夠『自由選擇』是否參加,不能強迫、員工也有拒絕的權利,如果雇主單方面強制員工要參加、規定不參加必須請假,且活動時段若是員工的『休息時間』,就可以視為『加班』,公司必須額外支付員工加班費,當然如果是自願參加的人也就不會有加班費問題。」

詹總經理強調地說,目前勞動部為維護勞工權益,針對雇主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已採網路實名制公告,以保障勞工。此外,歐美國家對於推動ESG企業也會審視該企業是否有違反當地勞動法規,作為認可該企業ESG的門檻之1,因此推動ESG企業不可不慎!

他也建議推動ESG企業應該超前部屬,借助專業瞭解相關法令和規範,推動應不可單獨偏重ESG某一方面,顧此失彼,應使3者兼俱達成平衡,形成3者正向善循環,對於企業追尋永續發展將有莫大助益,同時企業應建立符合ESG的企業願景與文化,有利ESG之推動,尤其能夠重視員工溝通與教育訓練,讓企業勞資共進一同為企業永續而努力。

(本文作者係廣博勵進會執行長,也在台北內湖科技園區一人創辦兩份報紙,已逾15年,更推動「一人公司」創業實習,希望創新企業組織,讓人人走向幸福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