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只有總統最偉大嗎

(台北內科週報第674期/2025年3月24日-2024年3月30日)

【本報社評】看到聯合報3月23日社論指出,「『賴十七條』除了對外擺出準戰爭的姿態,最重要的是在內部尋找敵人,為準戒嚴進行鋪路的法制化工作。尤其除恢復軍事審判外,另有設立國安法庭之議,甚至賴清德二度提名大法官人選,都要求『提升國安案件專業能量』。原本憲法為國家最高規範,法律牴觸憲法者無效,但在準戒嚴體制下,未來大法官作憲法判決,將是『憲法牴觸國安者無效』;而『國安』的界定,大法官解釋憲法前,當然要先聽賴清德對憲法與法律的解釋」,我們才驚覺,賴總統有這樣大的權力嗎?難道在中華民國除了「先」總統蔣公最偉大之後,他是繼承人嗎?

上述的聯合報也指出,「國人皆知中共對台灣的安全威脅,問題是,誰賦予賴清德定義『中國』為『境外敵對勢力』的權力?賴清德此舉,在合憲性、程序要件與效力上都遭到質疑。陳長文律師就指出,賴清德無視憲法『一中』和《兩岸關係條例》定義,屢稱對岸為『中國』,不斷違憲亂紀;而《反滲透法》對『境外敵對勢力』,未指為『中國』或『大陸地區』,也未授權賴清德定義;以『中國』為敵,讓人猜測是否意在宣戰,但總統宣戰需經立法院議決,賴清德顯然無視憲法之規定。在賴清德身上,人們似乎隱約看到南韓總統尹錫悅宣布戒嚴的影子」。

▲賴清德總統於3月13日午間召開國家安全高層會議,並於會後主持記者會提出5大國安威脅與17項因應策略(照片係取自總統府官網)。

拿賴總統和南韓尹錫悅總統比肩而論,我們認為,尹總統還遜了一籌,因為他幾小時之後,整個行動就遭制止了,而賴總統卻能以執政黨主席的身份藉國家資源發起對在野黨的「大罷免」之外,還可以縱容行政院一再覆議、覆議不成也可視公布的法律去「尋求救濟」之策,這眼中還有立法院的存在嗎?難道在中華民國的歷任總統,在「先」總統蔣公最偉大之後,他更偉大嗎?

事實上,任何人的偉大不在爭權奪利,「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能夠不計私利而重公益,才能成就自己的偉大,尤其中華民國的總統固然修憲擴大總統的有權無責,可是憲法已難約束的時候,尚有更大的力量能夠制衡,只是沒有到最後關頭、還不必使出這1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