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資源循環園區 開啟新境界

(台北內科週報第659期/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8日)

【ESG促進平台】位於桃園市的「南區資源循環園區」,已於11月30日舉行揭牌典禮,環境部葉俊宏次長與資源循環署賴瑩瑩署長都到場,與呂玉玲立委、魯明哲立委.桃園市張善政市長、環保局陳世偉局長共同出席見證。

這座園區是由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補助,桃園市政府爭取前國防部軍備局閒置營區建置而成。該園區內資源回收場採室內貯存設計,建設過程廣泛使用再生材料,並規劃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完美結合資源循環與綠能淨零價值。環境部期許這項整合了資源回收、循環永續與綠色能源的標誌性工程,能成為全國資源回收與循環經濟的示範基地。

葉俊宏次長表示,桃園市南區資源循環園區,結合中央補助與地方自籌經費,並活化利用前國防部軍備局閒置營區的土地資源,歷時1年多的工期,完成了從規劃設計、基礎施工到先進設施安裝的多個階段,現已正式揭牌啟用,對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團隊的努力表示感佩。

▲張善政市長(右6)與環境部葉俊宏次長(右7)於「南區資源循環園區」揭牌典禮後,和貴賓及與會人士合影(照片係環境部提供)。

整個園區占地約1.5公頃,設有22項(含鋰電池)資源回收分類貯存系統,更提供清潔隊員專屬的管理、備勤及休息空間,為268名基層同仁創造完善的工作環境,同時,園區規劃未來設置大面積的太陽能板,估計發電容量可達1.32百萬瓦,不僅為園區運營提供能源支持,更成為地方永續能源的重要示範場域。

當天,賴瑩瑩署長也補充著說,全園區的設立,將有效促進廢棄物的高效分類與再利用,提升南桃園地區的資源回收量能,預估每年增加回收量達1,000公噸,可提升平鎮區資源回收率至65%,更能發揮地區資收物集散調度的功能,特別是建設過程中,大量使用再生材料與再生建材,使用比率高達50.68%,充分體現資源循環利用的環保理念。

總之,桃園市南區資源循環園區,不僅在建設中落實綠色建築標準,還廣泛運用再生材料,並導入太陽光電設置,提供了1個實踐循環經濟與淨零策略並容的成功範例。


資源循環8+N 聲勢與動力大增

(台北內科週報第646期/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8日)

【ESG促進平台】對國內的資源循環產業來說,8月30日是個大日子,聚集相關的8個產業聯盟,超過兩百家企業與部會代表,橫跨食品、塑膠、紡織、健康、營建、電子產品、無機資源、循環產業等不同領域,共同參與「公私協力、循環8+N」聯盟成立儀式。

當天,由環境部彭啟明部長、資源循環署賴瑩瑩署長及各聯盟代表共同見證,而且各聯盟代表分享成立聯盟的目的與任務,以及未來1年預期的成果,並與彭部長座談,探討聯盟的具體行動,期透過公私協力讓資源循環產業更有效的鏈結,預估資源循環產業產值至2030年可達3,700億元,可以達到綠色與數位雙軸轉型、環境永續的目標。

彭啟明部長表示,循環經濟是應對氣候變遷、達成淨零排放及實現永續發展的關鍵方式,依據氣候科技現狀報告,氣候科技基金對循環經濟的投資,僅次於氣候調適和交通運輸領域。他也特別強調,台灣綠色成長戰略的3大資金需求,包括「綠色成長基金」環境部將爭取百億綠色成長基金,投資於減碳與循環經濟的項目,助力企業發展;「保險業資金」方面,環境部已與金管會展開合作,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循環經濟;「創投資金」方面則與創投公會合作,吸引創投資金支持循環經濟與淨零產業。

▲彭啟明部長(左5)與首任環保署署長簡又新博士(左6),及賴瑩瑩署長(左7)、各聯盟代表共同見證「循環8+N聯盟」的成立(照片係環境部提供)。

上述3大資金來源,將成為產業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彭部長呼籲所有相關企業積極參與,與環境部攜手,擴大循環經濟的規模,創造新的產業價值。他更期盼資源循環聯盟從現有8個聯盟持續拉進「N」個成員,共同壯大資源循環體系做出經濟規模,也盼聯盟成員從民間角色支持「資源循環促進法」的修法,相信完成修法後更多的可能與想像,都將化成實際行動。

另方面,國際對塑膠污染的日益提升,聯合國推動全球性塑膠公約,解決塑膠從生產、消費到棄置的問題,更加強調資源循環的重要性。環境部負責淨零關鍵戰略中的資源循環零廢棄戰略,持續強化資源的有效循環利用來達到淨零目標,包括推動多元化的廢棄物處理方式、創建循環園區,並跨部會制定解決方案。此外,環境部也積極推動環保新文化運動,落實資源分類回收、減少使用塑膠袋及一次性餐具、多使用環保產品,促進永續消費,從產業至民生落實資源循環。

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董事長,也是首任環保署署長簡又新博士,亦相當期待資源循環促進法早日完備,他更直言當年任內便是在「廢棄物清理法」修法後確認生產者責任、建構回收系統後,輔以「外星寶寶」等政策,推動全民教育讓台灣的資源回收行動有成,若壯大台灣資源循環產業,不僅將幫助全世界,也將使台灣站上世界舞台。

▲聚集相關的8個產業聯盟,共同參與「公私協力、循環8+N」聯盟成立儀式(照片係環境部提供)。

賴瑩瑩署長說,循環署成立後訂定「綠色設計源頭管理」、「能資源循環利用」及「廢棄物量能平衡及管理」3大循環策略,以及「暢通循環網絡」、「創新技術與制度」等兩大資源循環驅動支柱,並優先推動10 項關鍵項目,期達成零廢棄及淨零願景,以面對循環經濟的法律規範、產品成本、技術創新、行為模式、協調合作、產業轉型、國際環境等關鍵議題。

環境部成立滿周年,賴署長指出,已逐步由以往監督者的角色,轉型為整合者及推動者,而8+N資源循環聯盟成立目的,是希望透過公私協力及跨域合作,建構資源共享平台,提升產業間資源媒合效率,強化動靜脈產業間循環,形成經濟規模,暢通資源循環管道。

此次8+N資源循環聯盟的成立,除了串連目前已成立的 8個聯盟,+N是希望未來持續成長茁壯,期待更多資源循環領域的聯盟團體加入,共同從設計、生產、消費、回收到循環的各個面向,創造1個加速資源循環轉型的網絡,並藉此跨域交流方式,可有效提升資源循環產品及服務的創新與價值,及促使製造和服務相關產業,形成上、中、下游資源循環的產業鏈,共同發揮市場的影響力,進而擴大資源循環產業經濟規模。

未來,8+N資源循環聯盟將定期召開會議或工作坊,建構資源循環的產官學研平台,融合各界之力,掌握國內外動態及技術發展,共同研商推動方案,聯盟對政策的建言,將做為政策規劃及評估的重要參據,並共同推動「資源循環促進法」修法。



環境部回應 不會引發綠色通膨

(台北內科週報第629期/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2日)

【ESG促進平台】對於「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規劃徵收「資源循環促進費」,是否有重複課徵疑慮及產業界憂心引發綠色通膨一節,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回應表示,草案仍在研議階段,廣徵各界意見中。規劃中之促進費非全面徵收,僅就回收再利用缺乏市場競爭力且具資源循環利用必要性之廢棄物,如未妥善去化致有嚴重污染環境之虞者,向其廢棄物產生者課徵,並納入回收基金管理專款專用,導正市場上既存之推廣費機制,引導再利用產品適材適所,與其他環境費用目的不同。後續也將視市場運作情況調整費率或退場,不會有綠色通膨情形,特予澄清說明。

資源循環署說,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將融入「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現行管理規定,並接軌國際管理趨勢,已新增源頭管理與綠色設計等規定,推動資源永續循環,將以全生命週期管理方式,創造價值減少廢棄及物質耗用,及持續強化遏止不法維護環境正義;目前草案研議中。

▲推動資源循環經濟(圖係取自行政院環境部)。

考量部分再利用產品與天然物料間存有價差,資源循環署表示,草案規劃將透過經濟手段鼓勵產業使用再利用產品,對於不具市場競爭力需付費(推廣費)給使用者之再利用產品,向產生特定廢棄物之事業課徵促進費,並專款專用於推動再利用產品使用,提升再利用產品市場競爭力,促進循環產業鏈到最終。該署進一步說明,如屬再利用去化無虞,且具市場競爭力,則非屬促進費課徵對象,草案也將訂有減徵、免徵、優惠、抵減、退費、退場相關機制與配套措施,以達活絡再利用產品市場與資源循環效益。

目前已盤點促進費、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之收費對象,資源循環署強調,審慎評估衝擊影響層面後,草案將明確規範促進費徵收對象、條件及用途等項目,未來立法通過後不會有重複課徵情形,更不會有綠色通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