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內科週報第581期/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1日)
(曾季隆/撰文)【以書會友】詩人徐志摩在他從英國劍橋留學歸國,石破天驚地宣布「離婚」,並重新追求「幸福」時曾說:「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這句話立刻成為名言,對每個追求幸福的人,更是具有莫大的啟示!
事實上,人活在世上究竟有什麼意義,目的又在那裡呢?還不是追求幸福嗎?幸福,常常和快樂難以分得清!只要想想快樂的時候,是不是會有幸福感,就容易分辨了。通常快樂只是讓人覺得愉快而已,不會感到幸福的滋味。幸福則不同了,在感到快樂的同時,心裡有種感受卻是久久不散的,這種感受就是「幸福感」,它是整體的,也是持久的!
保羅.多倫(Paul Dolan),是國際知名的幸福學、行為科學和公共政策專家,曾於2002年獲頒「菲利普.萊弗休姆獎」(Philip Leverhulme Prize),表彰他傑出的學術貢獻,在他所著的「設計幸福:經濟學×心理學×行為科學,實現理想人生的務實思維」書中表示,「20年來的學術生涯,讓我有機會涉獵經濟學、心理學、哲學及政策科學等領域,我認為自己有足夠資格,提出接下來的定義:幸福,是會隨時間而變化的愉悅與目標感受」,尤其具體說明什麼是「幸福」。
那,怎樣感受自己是否幸福呢?誠如徐志摩的話:「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當獲得自己夢寐以求的目標時,一股幸福感就油然而生;相反的,追求再三還得不到,始終陷於苦惱中,若能視之「我命」,也能從痛苦深淵超拔自己,並感到另類的幸福感。
幸福,也可經由設計而獲得嗎?保羅.多倫認為,「基本上1個人有什麼樣的感受,極大部分取決於採取了什麼行動,而1個人所採取的行動,又極大地被想獲得幸福的期望所驅動。也就是說,幸福感是先採取了某種行動後,所收到的『反饋』」,那麼,追求幸福的人必須明白「先採取了某種行動後」,才有機會得到幸福。換言之,可設計的是「行動」,而不是「幸福」,但設計之時若心中沒有追求幸福的目標,終究也難以獲得幸福。這是值得用心之處!
▲保羅.多倫(Paul Dolan)所著的「設計幸福:經濟學×心理學×行為科學,實現理想人生的務實思維」一書(圖係取自誠品網路書店)。
再進一步的探討,如何衡量「幸福」呢?保羅.多倫指出,「我們通常不會用『體驗』來衡量幸福與否,反而是以『整體的生活』來斷定。」他更舉下列例子說明:「我曾跟1位在1家非常有名的電視公司任職的老友共進晚餐,她幾乎整晚都在抱怨這份工作有多麼令她不快樂,從老闆、同事到通勤時間她都抱怨了1輪。不過直到晚餐快結束後,她卻很認真地對我說:『但我熱愛我的工作,因為我在大媒體上班。』她可是一點諷刺意味都沒有。她的話其實一點都不矛盾,因為她體驗這份工作的方式,不同於她評估工作的方式。體驗與評估不同,就好比攝影與拍照有別。她可以整晚抱怨令她心生不滿的日常工作『影片』,但她也可以對這份工作的『全景照』感到非常滿意」。
對每個人來說,幸福太重要了!筆者看完全書頗有收獲,特摘錄書中很有見地的3句話和書友共享如下:
一、值不值得做某件事,取決於你感受到的愉悅與目標,這包含了預期未來將感受到的或好或壞的情緒,也包含對過去回憶的印象是好還是不好。你的未來預期和過往回憶,都將影響你此刻的感受。時刻留意感受到的愉悅與目標感,足以使我們評斷當下或當初的決定是否符合理性,進而獲得幸福。(見p.46)
二、現在就去「決定」「設計」並「實踐」幸福,只要結這三種元素,即是最有效益的幸福製程。想知道如何結合這三種元素,我認為有兩個能引起許多讀者共鳴的問題,值得思考看看:首先,如何盡量避免做事延宕:第二,如何藉由多幫助他人,從而幫到自己,人們之所以會做事延宕偷懶,是因為刻意不去注意自己應該完成的事。許多人會因拖延導致無法實現目標。延宕偷懶使我們變得更不快樂,導致人際關係緊張,更影響工作和學業表現。此外,時常幫助他人也能使自己快樂,可是我們卻鮮少這麼做。(見p.235)
三、也許你做事從不拖泥帶水,也許你在意他人也幫助他人,這一切都將使你的幸福度剛剛好。不過只要發現注意力分配並非最佳狀態,使你沒能獲得應有的幸福感,那就是運用這三步驟,助你恢復最佳平衡點的時候。「決定幸福」能幫你回答什麼是幸福的問題;「設計幸福」可幫你付諸行動;「實踐幸福」則能確保你的注意力運作順利。你可以彈性運用這些原則,去體驗生活的點點滴滴。(見p.260)
(本文作者係身心靈健康管理公司執行長,也是本報發行人,逾半世紀來,始終為創新報業經營模式,付出大半生心力,更將見證台灣走上驅動媒體改善社會的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