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ChatGPT了嗎

(台北內科週報第581期/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11日)

【論壇與趨勢】你今天ChatGPT了嗎?已成為很時尚的問語。而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I)的討論,更是持續升溫。人人善用多種AI工具,利用人工智慧生成內容(AIGC, AI Generated Content)於不同情境,即使是一般的使用者,都能擁有文字、程式、圖像、影音的產製能力,將大幅提升職場人的工作效率與生產力。

事實上,面對AI生成的時代,社會需為此趨勢發展預做準備。人類將邁向1個世界存有人類智慧和人工智慧兩套系統,實現人機協作雙贏的前景。在各界經歷數位調適的過程中,勢必面對調整與其相對應的管理規範或手段,以符合科技發展實際情狀,同時兼顧國際接軌,企盼能夠成為產業發展關鍵助力。

▲資策會科法所蕭宏宜所長擔任引言人,分享AI生成時代的數位調適─AI出現,法律改變的現況(照片係資訊工業策進會提供)。

另方面,鑑於生成式人工智慧技術的快速發展,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綜觀國際上主要國家對人工智慧的治理趨勢,為讓各界瞭解人工智慧技術對當下法律的衝擊,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辦公室的指導下,於5月29日舉辦「2023科技法制變革論壇─AI生成時代所帶動的ChatGPT法制與產業新趨勢」,由國科會科技辦公室楊佳玲副執行秘書、資策會蕭博仁副執行長、科法所蕭宏宜所長代表出席,並邀請6位專家學者共同與談,一起探討AI應用的適法性、透明性、安全性等問題。

楊佳玲副執行秘書致詞時指出,未來由人類智慧與人工智慧所構築的人機協作世界,雖然為我們帶來無限可能的想像空間,然而人工智慧的治理趨勢、風險管理、倫理道德與監理架構等面向,更是政府在推動科技發展政策時要考量的法律議題。

她指出,國科會非常重視人工智慧法制議題,日後將持續擴大研究動能與掌握AI目前及未來的關鍵趨勢,希望藉由資策會科法所舉辦的這場論壇與長期對科技法律政策的研析,促成相關政策的推動,帶動法律邁入生成式AI新時代。

▲「2023科技法制變革論壇─AI生成時代所帶動的ChatGPT法制與產業新趨勢」,探討AI應用的適法性、透明性、安全性等問題;圖為貴賓合影(照片係資訊工業策進會提供)。

蕭博仁副執行長表示,自ChatGPT推出以來,大家體會到生成式人工智慧發展迅速,人人都渴望用生成式AI技術創造萬能工具。資策會為第3方協力機構,持續關注AI工具的應用,由科法所從科技政策的視角,觀察人工智慧政策進程,掌握國內外法規制定的動態,進而提供台灣科技發展所需的資源與協助,打造可信任AI的數位環境。

蕭宏宜所長認為,因AIGC工具的廣泛應用,生成式AI以資料、算力、算法共同協作出內容,若使用者提出惡意指令、錯誤資訊或不實話術,由人輸入的內容將會觸發系統上的漏洞。AI模型的學習能力也可能讓生成內容產生隱私、侵權與歧視的風險。在政府未予以管控的狀況下,造成犯罪機會的增加。如何因應生成內容於個人資料保護、著作權、營業秘密、甚至虛假訊息防制等不同議題所產生的挑戰,成為國內外日益關切的議題,希望能夠藉此次的論壇、透過專家間的交流,協助大家掌握法規脈動。

資策會關注人工智慧在國際上的動態,主要國家開始積極對AI技術發展布局,如歐盟提出著名的人工智慧法草案(AI ACT);美國提出「人工智慧風險管理框架」(AI RMF 1.0),且白宮在5月4日召集了Google、微軟和另外兩家人工智慧開發公司負責人,也正研議生成式人工智慧在政府與企業可能帶來的衝擊與影響。G7也在4月底的數位部長會議中,特別提到未來將集結各主要國家與相關重要的產學研國際組織,針對生成式AI的重要議題形成共識等。


吳挺絹律師專業剖析

(曾季隆/撰文)

【專訪】人從出生到死亡,會經歷許多生命層面的體驗,而各式各樣的法律,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婚姻法、繼承法、勞資法、公司法…,都是為規範生活中的不同人與人的互動關係而設。

從主持明恩法律事務所的吳挺絹律師的觀點看來,她表示,「這麼多的法律常識中,我們每個人一定都需要瞭解的,是涉及生老病死的繼承法律關係與長照法律問題,以及獲取生活所需資金的勞資關係相關法律。」

每個人一生總是希望能留給兒孫財產,如何能夠立好遺囑,使得身後能可以照生前的旨意分配給他的後人,吳律師提出她對這方面的專業看法,她說:「一份有效的遺囑,在完稅後,遺囑執行人是可以拿這份遺囑和完稅證明直接向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過戶的,並不需要其他法定繼承人提供任何資料(印鑑證明、身分證影本都不用),因此遺囑是一份強而有效的法律文件與工具」,無疑的,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紛爭。

再進一步的,吳挺絹律師指出,「留給子孫的遺囑,涉及到兩點:一、依據民法訂定有效的遺囑(個人建議優先請律師立代筆遺囑或公證人立公證遺囑),這兩種專業人士,比較能協助把關遺囑的有效要件;二、遺囑內容的條款,必須能夠『有效達成』我們傳承財產給子孫的目的。而這通常建議訂立遺囑之前,要先和律師諮詢討論。就像之前李敖的遺囑,從新聞報紙上看到他的遺囑內容,可以推敲出他本來是希望把一些財產(書的著作權)先給配偶代管,但最終留給兒子,我會建議要用『遺囑信託』方式安排。」

▲吳挺絹律師不只有多年實務經驗,且係台灣少數擁有理財規劃顧問資格(AFP)的律師(照片係明恩法律事務所提供)。

以吳律師所舉的案例,重點在於:「因為李敖是自己寫的自書遺囑(可能也沒事先和律師諮詢討論過),所以文字上解讀,他寫著作權生前已贈與給配偶。這樣就產生問題,你已經贈與給配偶的著作權,就是她的財產,她法律上沒有義務一定要依照李敖的意思,未來在『兒子有能力時』移轉著作權給他啊!」

此外,她也叮嚀地說:「遺囑畢竟也是法律文件,用詞要精準,未來要能執行(特別在地政機關、金融銀行處),什麼叫做『有能力』?是『月入百萬』?還是『成為公開發行公司的負責人』才算?李敖寫的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有多種解釋可能性,就不是合適的條款。」

總之,時代愈進步、社會愈趨複雜,往往一般口頭的承諾若沒有見諸法律文字,難免事過境遷就會起爭論,尤其當事人已不在了,更避免事前的考慮不週,吳挺絹律師不只有多年實務經驗,且係台灣少數擁有理財規劃顧問資格(AFP)的律師,又具財經法學碩士(專長信託),上述的舉例分析,顯然可見她希望可以透過專業的協助,讓社會減少很多爭端。

過去,吳律師因協助一位90歲高齡老母親,處理遭親生兒子提告的財產訴訟案,開始思考:「財產分配問題,對於親屬關係的深遠影響」。進而,她致力於透過法律工作,協助家庭關係和諧圓滿,並常舉辦法律講座,分享正確的財務規劃觀念。

(本文作者係廣博勵進會執行長,也在台北內湖科技園區一人創辦兩份報紙,己逾15年,更推動「一人公司」創業實習,希望創新企業組織,讓人人走向幸福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