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9戰情中心辦論壇 與國際同步

(台北內科週報第657期/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4日)

【ESG促進平台】為了讓國人掌握COP29最新動態,環境部在它的會議期間(11月11日至22日)特別設立COP29戰情中心,可透過線上直播連線即時觀看重點會議,貼近觀察大會談判進展,更每日彙報COP29重點資訊,關注重點包括:元首談話、各國新承諾進度、國際新倡議內涵、重要議題周邊會議、氣候公約與巴黎協定協商進展、非政府組織(NGO)倡議、國際評比指標發布及國際重要組織活動成果等。

▲透過環境部設立COP29戰情中心,並舉辦系列論壇,貼近觀察大會談判進展(照片係取自環境部臉書)。

11月15日,環境部已舉辦「COP29 提升氣候行動的決心」系列論壇,戰情中心也邀請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童子賢副召集人、彭双浪委員、師大葉欣誠教授,以及宏碁與友達光電公司永續長參與,以期掌握最新資訊。

環境部表示,COP會議為期兩周,為讓國內各界參與討論氣候變遷相關議題,11月15日起舉辦提升氣候行動的決心系列論壇,彭啟明部長致詞表示,我國積極參與國際氣候行動,除了我國碳費徵收制度明確上路,今年特別關注巴黎協定第6條國際合作碳市場機制進展;國家淨零轉型不能僅靠政府,需結合民間與企業力量,一起行動。

▲環境部舉辦「COP29 提升氣候行動的決心」系列論壇開幕活動,並邀請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童子賢副召集人、彭双浪委員、師大葉欣誠教授,以及宏碁與友達光電公司永續長參與(照片係環境部提供)。

此次論壇開幕活動,係採實體視訊併行方式,分3大主題進行:一、「氣候行動」由彭啟明部長、台灣氣候聯盟彭雙浪理事長及日本氣候倡議共同代表加藤茂夫、氣候組織觀點創意總監Axel Michaelowa與談,探討台灣政府層級推動的永續策略,呼籲產業能量挹注驅動國家邁向淨零;二、「綠色金融」議題由金管會邱淑貞副主委、日本GX 推進機構清水一滴資深經理、金管會施宜君副處長、富邦金控林茂生處長,以及氣候債券倡議機構執行長Sean Kidney,聚焦COP29全球氣候融資新目標與綠色金融重要性;三、「綠色科技」議題,由童子賢副召集人、國際能源總署(IEA) 田中伸男名譽執行董事、氣候能源組織Sam Kimmins、台灣三菱商事林文基執行副總經理、宏碁公司劉靜靜永續長,就前瞻能源科技發展與能源政策佈局,以及國際淨零科技政策趨勢,希望將全球新興減碳技術及數位科技工具導入減碳實務。

▲COP29+開幕活動,吸引產政學界共襄盛舉(照片係環境部提供)。

此外,環境部戰情中心持續對外更新COP29最新會議進度。當天,由環境部氣候署簡報COP29最新進展,並與在會場工研院連振安資深工程師即時連線,掌握COP29相關倡議進展,探討全球各集團國家在面臨氣候變遷危機與淨零挑戰下,能源轉型與氣候政策進展最新趨勢,認為各國在淨零減碳方向下,多元綠能已成為主流,我國必須建構穩定韌性能源系統,並加強推動深度節能,但轉型過程中確需各方持續理性探討凝聚共識,以利我國接軌國際NDC3.0提出更積極之減碳目標,帶動全民共同實踐。

環境部表示,下週系列論壇,將就高科技產業推動淨零、城市創新調適與災害應對,以及綠色成長、碳定價與國際合作、未來世代與循環經濟等多元議題,於11月20日至22日期間舉辦6場線上主題講座;全系列活動將採用中英文雙語進行,並提供同步口譯服務,歡迎有興趣的民眾可踴躍參與,報名詳情請上活動網站:https://www.taiwancopforum.org/


彭啟明初上任 四新政受關注

(台北內科週報第632期/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2日)

【ESG促進平台】5月21日首次與媒體見面,新上任的環境部彭啟明部長談環境業務展望,提出「精進環評審查」、「加速碳費徵收」、「務實改善空品」及「公開首長行程」4大主張,更強調60%的精力將用在讓淨零路徑盡快上軌道,而其他的業務也已掌握7、8成,將與環境部同仁共同努力。

彭啟明指出,總統賴清德所提出的「綠色成長戰略」,強調台灣要綠色也要經濟成長,而經濟要成長前提為明訂碳定價,以形塑淨零路徑,指引企業發展方向。綠色成長戰略,包括「綠色金融」、「淨零科技」、「綠色數位雙軸轉型」、「綠色醫療」、「能源轉型」及「增加碳匯」,同時,他強調這些政策都需跨部會合作,未來將有許多以「雙部長」形式共同宣布政策,為的是彰顯氣候淨零轉型過程,不僅留意環境保護,也重視企業公平與社會包容,才是真正的永續。

如何以出身產業界的視角看待自身角色?彭啟明部長說:「我是中央部會的永續長,每個企業的永續長也都是各自的環境部長。」

新部長上任後第1個面臨的就是碳費徵收的挑戰,彭部長表示,台灣推動減碳是用碳費當棍子,但沒有蘿蔔,然而從各國經驗可見,只有棍子的效果並不好,因此落實目標要另外找新的方法,以美國的租稅抵減、日本發行氣候債券是兩個值得參考的例子,要想出辦法讓棍子、蘿蔔一起發揮效用,以政策導引帶動實際減碳行動。

彭啟明指出,從台達電、友達、台積電等企業跟隨世界潮流採取行動,並產生競爭力經驗可見的確有綠色商機,但部分高排碳、且面臨內外銷問題的企業狀況不同,他先喊話企業不需過度恐慌焦慮,只要願意做就有機會,環境部會考量不同產業的需求,並進行充分溝通,以把握產業轉型升級的機會。

▲彭啟明部長在上任首次媒體見面會中,提出4新政受關注(照片係環境部提供)。

「我們會設法像擰毛巾的再擰出一點進步的可能。」面對疫情後空污略差於疫情期間,彭啟明強調精進空氣品質保障民眾健康一向是環境部重要的核心價值,自105年起陸續推動各項空氣污染改善工作,全國各地區空氣品質皆呈現穩步改善趨勢。以細懸浮微粒(PM2.5)為例,全國年平均值已由105年20 μg/m3,下降至112年13.7 μg/m3,改善率達32%,也達到了PM2.5空氣品質標準15 μg/m3。為了持續精進空氣品質,環境部提出空氣污染防制第2期方案經行政院核定,同時於113年4月29日預告修訂加嚴空氣品質標準,將搭配第2期空氣污染防制方案8面向37項減量策略,採取務實穩健步伐逐步改善空氣品質。

近期第3階段離岸風電環評審查常有風場重疊問題,同一風場場址有多家不同開發單位爭取,分別進行環評審查,導致不同開發單位重複進行環境現況調查,最後只有一家開發單位可取得核配容量進行開發,造成行政資源浪費。為了解決此問題,環境部113年初與經濟部溝通,提出兩階段初審新措施,並納入對環境保護及監測更高標準之檢核表。第1階段初審由環境部依檢核表所列項目進行檢核,符合規定者,可取得環境部初審建議通過函,開發單位即可參與經濟部之遴選,俟取得核配容量後,再檢送相關文件至環境部辦理第2階段實質審查,因此,1個風場只會有1家開發單位需進行實質審查,大幅簡化,好比快篩劑,又能兼顧綠能開發及環境保護,創造開發單位、環保團體及政府機關3贏局面。

外界最關切新部長上任後如何處理協和電廠四接的議題,環境部表示,目前台電公司申請展延至113年7月31日。澄清此案是否因涉及台電佈局,而受經濟部要求完成的期程,彭啟明強調,「環境部不是經濟部的環保署」,將按照自己的程序進行。

最後,環境部表示,考量位於「特定敏感區位」或「大規模」設置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已於國內引起高度爭議,目前研議修正太陽光電之環評認定標準,除現有規定位於重要濕地者應辦理環評外,擬再增加位於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等敏感區位,及在山坡地設置一定規模以上(面積、裝置容量)之應實施環評規定。環境部今(113)年5月10日已與相關部會及地方環保局研商討論獲致初步共識,預定6月底前預告修正草案,12月底前發布。


環境部預告 碳費配套三子法

(台北內科週報第629期/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2日)

【ESG促進平台】氣候變遷因應法下與碳費有關的3子法,包含「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碳費收費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環境部已於4月29日依法預告,有關各界關心碳費徵收機制考量碳洩漏風險,對於收費排放量納入分期碳洩漏風險係數值一節,環境部再補充說明如下:

環境部表示,經檢視國際間已實施碳定價機制國家,如歐盟、韓國及新加坡等,為避免碳洩露及兼顧產業的轉型,往往給予免費排放配額或免稅額,相較之下,日前所預告碳費收費辦法草案的設計則更為嚴謹。

以歐盟為例,被列管對象若屬高碳洩漏風險行業且符合排放標竿者,即可無條件取得100%的排放配額,而我國則是要求收費對象需提出具有指定目標之自主減量計畫並經核定後,才能適用碳洩漏風險係數調整收費排放量。

▲環境部預告碳費相關3項子法;圖係氣候署蔡玲儀說明情景(照片係環境部提供)。

在此機制運作下,收費對象即便適用前述過渡調整機制,仍要繳交一定比例的碳費,並無法豁免其繳費義務,此外,其還需要執行經核定的自主減量計畫,進行實質減量。換言之,我國碳費機制對於高碳洩漏風險對象的處理,並無外界所述過度折扣之情形;相對於國際而言,我國更加重視減量的必要性。

隨後,環境部也說明,目前規劃草案訂有兩種減量指定目標,第1種為參考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的精神,以2021年為基準年,至目標年2030年共減量42%;第2種為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以2019年至2023年排放的5年平均值作為基準年排放量,在達成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前提下,依不同排放型式(如直接排放、使用電力間接排放)訂定排放標竿值。以固定燃料燃燒標竿值為例,這次草案係以我國各行業燃料單位熱值排放量的前25%作為標竿值,計算其至2030年應削減的排放量。該部評估前述減量目標對產業而言具有一定程度的挑戰性,收費對象仍需投入資金進行實質減碳工作後方可達標,並無外界所稱指定目標可輕鬆達陣之情形。

我國二氧化碳排放密集度(即每單位GDP之二氧化碳排放)呈現逐年下降趨勢,環境部指出,2022年較2005年減少42.13%,顯示我國近年來推動低碳轉型已有成效。未來碳費開徵後搭配自主減量計畫與指定目標等配套措施,在假設所有收費對象均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且達成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之情境下,推估收費對象相較其基準年(2019年至2023年,5年平均排放量)可減少約24%以上的排放量,此一削減量有助於我國達成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

這次碳費徵收3項配套子法草案預告期間為60日,歡迎各界提供相關的建議或意見,環境部近期也將與各利害關係人辦理子法草案的說明會,除了讓碳費徵收對象能及早規劃減碳措施與至2030年的減碳路徑,加速加大減碳力道,也能蒐集各方意見以精進3項配套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