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跑道 不給競選補助款

(台北內科週報第572期/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9日)

(尤英夫/撰文)最近很熱門的政治新聞之1,大概是新北市市長的侯友宜是否接受徵召而去選2024年總統的問題。如果他真的參選,就會引起大家的批評討論—剛選上就要換跑道再參選。因為去年九合一選舉時,他的對手早就質疑「如果侯友宜打算選2024總統,就不應參選這次新北市市長」。而去年剛以第2高票連任成功的國民黨王鴻薇,剛選上台北市議員就換跑道再參選立法委員成功。我的鄰居當時就告訴我,每個選上民意代表都有每票30元競選費用的補貼款,沒有就任或任期未滿就去競選另1種民意代表,違背對選民的承諾。如果被選上又有每票30元的補助款,賺到了職權又再度撈到了納稅人的錢(像王鴻薇前後領了兩次選舉補助款,市議員選舉補助款約77萬元,立委補選補助款「再領」約182萬元,一共領走約259萬元。)好像不太對勁,也很不合理。

競選費用的補貼款,規定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3條:「(第1項)候選人除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外,當選人在1人,得票數達各該選舉區當選票數3分之1以上者,當選人在兩人以上,得票數達各該選舉區當選票數2分之1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台幣30元——」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1條:「(第1項)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3分之1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台幣30元—-。(第2項)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兩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1組候選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兩者差別,1是個人領取,1是政黨領取。

網路上也有反對給予選舉補助款理由,第1,當初是要暗助民進黨才產生了30元補助款。如今民進黨是最有錢的政黨,不應該再補助;第2,國家預算有限,納稅人繳的稅金拿去補助政黨或個人,是不公不義的補助!第3,此一設計完全不利於第3勢力的發展以制衡兩大黨的合謀分贓等。

轉換跑道,到底要不要給選舉補助款,可能見仁見智。不過,如果完全不給選舉補助款,很難通過各政黨的算計,比較可行的是規定: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當選之後,在其任期內,如果轉換跑道再參選,不管得票數多少或是多高,也不管個人或政黨,都沒有每票30元競選費用的補貼款。這樣的規定,應該老百姓都會支持,各政黨也不好反對啦。(本文作者係律師,長期關懷國家、關注社會與扶助弱勢,平日更勇於發表意見與實際付諸行動。)


執政黨敗選代表什麼

(台北內科週報第556期/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7 日)

【社評】得民者昌,是萬古不變的定律,尤其各國自有政府以來,在民主時代的今日,更是必須順從民意為先!若執政者平日高談「以民為主」,卻在施政上獨斷獨行,視民意如無物,對在野黨批評也置之不理,更自認所謂的完全執政可以橫行霸道,而只要講求選戰策略,並發動「網軍」大肆運作,便能取得勝選,將遭致敗選的結局。殊不知人心思變,只有以手中的選票表示心中的不滿,讓執政者瞭然「民意」之不容輕侮!

這次九合一選舉,雖於11月26日已落幕,但是看到執政黨敗選結果,我們深感其代表數重意義,特揭露於後,以就教本報讀友,並申選民的進步與勝果。最重要的是,人民經由歷年選舉的洗禮,終於覺醒了,不只能體察自己手上一票看起來力量很小,可是若能夠如雪球一般滾動,畢竟能夠形成非常大的力量,讓任何執政者都必須臣服不可!以今日的選後印證,正是絲毫不爽!

其次,即使這次的選舉係地方性,原本不會牽涉到大政方針,卻因執政者昧於民意所趨,且一意孤行,以「抗中」為「保台」之策,其實國人莫不以「維持現狀」者居於絕大多數。

▲玉山是台灣精神的象徵,人民這次的表現,實無愧於玉山!

再說,濫用選舉招式希望能騙到選票的政治人物,包括貴為黨主席者,莫不遭到選票流失的後果。可見,選民的素質早已提升了,對任何詐術都能辨識,而「側翼」也無用式之道!這是值得從政人士警惕的。

最後,也是最具代表性的是,名嘴的式微!一直以來,挾著在電子媒體的高名氣,有名嘴之稱者莫不翻雲覆雨,影響民眾的意旨,而從這次選舉來看,已有很明顯的趨勢,具有影響力的是如王鴻薇、徐巧芯等,她們以確實的數據揭發弊端,始能贏得民眾的信賴。

天佑台灣!在民主的這條路上,我們總算走出令人有信心改變過去的一些錯誤,並走向雲破月明的另一段路出來。我們也懷著歡心鼓舞的心情,祝賀這次人民的成就,更要懇切的指出,新民意已誕生了,在慶祝高票當選的同時,必須仰體人民的付託,今後日日夜夜要思如服務以讓人民滿意,則台灣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