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越界捕魚意外事件

謝立功/撰文

(台北內科週報第618期/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5日)

1艘中國籍快艇2月14日下午,越界闖入金門北碇島東方我禁止水域內捕魚,遭我方海巡人員驅離,由於該船拒檢蛇行而翻覆,導致2名船員死亡的意外,這也是我海巡人員執行驅離造成人員死亡的首例。涉案人船已由金門海巡隊帶返調查,並報請金門地檢署指揮偵辦。另2名死亡船員部分,已透過管道聯繫陸方家屬處置。

這意外事件發生後,國台辦表示,民進黨當局以各種藉口強力查扣大陸漁船,以粗暴和危險的方式對待大陸漁民,這是導致這起惡性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對春節期間發生這樣一起嚴重傷害兩岸同胞感情的惡性事件,向台方表達強烈譴責。強烈要求台方立即查明事件真相,協助遇難漁民家屬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除查明真相、基於人道主義處理後事,尚屬人情之常外,其他指控顯然言過其實。特別是國台辦向我方提出,要「尊重兩岸漁民在台灣海峽傳統漁區作業的歷史事實」,此點實難令人接受!中方為確保大陸漁民人身安全,杜絕此類事件再度發生,實應告知漁民配合執法單位登檢,並加強對漁民進行法令宣導,方為正辦。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CP-1051艇執行春節防堵金門復國墩海域陸船越界作業重點勤務期間,發現乙艘陸籍「無船名」快艇越界,嗣於執法過程中,陸船不慎翻覆,4名陸船人員落海,立即實施搜救;目前,涉案人船刻已帶返調查,並報請金門地檢署指揮偵辦;另2名死亡船員部分,將透過管道聯繫陸方家屬處置(照片係海巡署提供)。

猶記得農曆年前,總統當選人賴清德曾感謝海巡同仁辛勞,嘉許犧牲與家庭相處時間,對維護國家安全、社會治安,護漁護民等工作意義非常重大。如今在大年初5傳統年節期間發生如此不幸,或許遭質疑是否執法過當,但只要提出驅離過程之蒐證影片,必可真相大白。

據報載,此次意外可能係非福建的中國漁民,或許他們不熟悉我海巡署過去強力執法的作為,我方過往對於越界作業的中國船隻,係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處置,其結果通常是檢察官緩起訴,或者法院判處2個月到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致大陸地區漁民似乎罰不怕。未來如何視其情節在不同水域採取「驅離」、「扣留」、「留置」、「沒入漁獲(具)」、「罰鍰」及「沒入船舶」等6大手段適當而有效執法,以彰顯我方執法權威及嚇阻效果實屬關鍵!

此外,對此意外,筆者也不禁思考雙方政府還能做些什麼,例如雙方執法機關,建立外離島限制禁止水域範圍之執法默契,及時相互通報,以減少憾事。若能正面思考、善意運作,此案正可為未來的賴總統開啟了兩岸良性互動的機會之窗。

(本文作者係前移民署長、前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警察成了第二陸軍嗎

(台北內科週報第575期/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30日)

(謝立功/撰文)警政署保2總隊的警察人員,適合去擔任「第2陸軍」的角色嗎?有人反映役期過短,軍人不足,並以此為由,其實國防部的「募兵制實施計畫」,行政院早在2012年1月即已核定在案。換言之,募兵制也已實施多年,為何還是招募不到軍人?2024年義務役役期將改為1年,是否可舒緩兵力不足之現象?前有海巡被定義為「第2海軍」,要求平戰轉換,因此保2警察就比照辦理也變「第2陸軍」嗎?警察和軍人的任務應該不一樣吧?就此簡單分析如下:

依據警察法第2條: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保2總隊任務為智慧財產權保護,科學園區安全維護、電廠安全維護、加工區安全維護、營業秘密保護等。簡言之,保2負責關鍵基礎設施與重要單位之安全維護;這與軍人職掌顯然不同!

其次,日前新聞報導指出,近日警政署已發函至各縣市警局,開始招募戰術師資種子教官,預計5月起進行培訓課程,用以提升警察人員平時轉戰時之轉換能力。而6大訓練項目,包含各式兵器教練、手榴彈實彈投擲、小部隊戰鬥、近身戰技和城鎮戰射擊訓練等,共160小時訓練。這種軍事訓練課程,似乎不像一般警察訓練,難道是要將警察訓練成軍人?

內政部林右昌部長雖說警察不做軍事工作,但是這怎麼也不像安全維護的訓練課程啊!特別是城鎮戰射擊訓練,還記得「百萬台灣人持AK-47步槍」那則新聞,你說會讓人聯想到什麼呢?

此外,警察原來的工作量就很重,額外的訓練,會不會壓縮到原來的勤務,尤其是近日治安不佳槍擊案件頻仍,其本質治安工作若不能做好,如何究責?傳統上軍、文分治的理論基礎,在於軍人與警察兩者的角色與任務,有根本上的差異,導致訓練方法也有相當大的差異。

筆者認為,在警察的養成教育與訓練過程中,必須確認並保障人民的個人權益。警察在面對犯罪嫌疑人時,有關於警械之時用,需符合法定程序,應避免致命性的射擊。相對而言,軍人接受訓練如何使用武力以保障國家安全,且在敵人尚未進行任何攻擊之前,便可先行使用致命性之武力。因為軍警角色與任務在先天上之差異,故傳統上,落實軍文分治理論即軍警定位明確。若不軍不警兩不像,恐什麼都做不到位!

最後,期盼執政當局深思熟慮,備戰固然重要,但是不讓戰爭發生才是最優先的。若保2總隊警察可以討論成為第2陸軍,那內政部空勤總隊是否成為第2空軍?難道有一天,全台灣人人皆兵,才是最佳備戰嗎?

(本文作者曾任警察大學教授、國安會諮詢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