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樹換碳權 水利署創國內首例

(台北內科週報第640期/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8日)

【產學政研連線】種樹就可換碳權,使綠碳即將成型,尤其環境部「溫室氣體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項目」明訂透過種樹換得碳權,亦有綠碳之稱,經濟部水利署第4河川分署以「東埔蚋溪綠美化場地植樹」案場,向環境部提出首例註冊申請,於7月12日通過環境部審查,完成國內首例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註冊,專案造林面積約2.25公頃,預計30年可取得減碳額度約605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碳權。

水利署表示,面對氣候變遷影響,水利署積極配合參與推動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一方面以減少碳排放50%為目標,啟動水利工程減碳作為;另一方面納入植樹固碳思維,增加轄管土地植樹綠美化工作,以提高植樹碳匯量能,逐步努力達成國家淨零碳排政策。

▲創下國內首例,經濟部水利署完成首例的造林碳匯專案註冊申請(照片係經濟部提供)。

心動不如行動!水利署第4河川分署挑選東埔蚋溪綠美化場地,做為申請註冊案場,自2022年起推動申請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註冊,從案場開始進行種樹再至基線調查,於2023年3月16日經第3方機構確證後,向環境部提出專案註冊申請。該案場由南投縣東埔蚋溪環境生態協會負責土地認養維護工作,未來透過在地協會協助維護與定期巡視植林情形,以確保樹木存活率,取得預期碳權量,以節省政府維護人力與經費負擔。此「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申請註冊首例,實對國內減碳政策推動極具指標性意義,同時為未來推動專案創造了先例,可望鼓勵更多企業與單位參與。


跨部會與專家 對付臭氧排放

(台北內科週報第638期/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4日)

【ESG促進平台】植物在行光合作用同時,所散發的芬多精對人體有益,異戊二烯則為芬多精的成分之1。然而,異戊二烯具有高反應性,在高溫和強日照條件下,如果碰到工廠與車輛排放的氮氧化物會反應生成臭氧,對於空氣品質有不利影響。儘管如此,植樹仍然具有眾多正面效益,諸如景觀價值、維護原生種、減碳、健康及經濟效益等,植樹時應全面考量各種因素,以達到最佳效果。

為減少臭氧排放,環境部近期提出高排放異戊二烯樹種的資訊,引發各界關注。事實上,種樹一直是減緩暖化、保持水土、淨化空氣的重要手段,環境部也一直鼓勵各界種樹,從未禁止種植特定樹種。為了能有更全面的考量,環境部7月3日邀請環保、林業專家與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林業試驗所等代表共同討論。

▲環境部、農業部及專家學者共同研商植樹科研合作(照片係環境部提供)。

環境部於會中,也特別說明近年來推動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已優先針對人為污染源(包含工廠、車輛排放及面源逸散排放等)提出多元管制策略。由於近年來我國空氣品質指標污染物已從細懸浮微粒(PM2.5)轉變為臭氧(O3),第2期方案亦特別針對臭氧前驅物之揮發性有機物及氮氧化物加強管制。不論是加嚴行業別排放標準或檢討新車排放標準、推動綠色運輸等,均為未來4年推動重點。

過去,環境部主要是從空氣品質淨化及臭氧防制的角度提供建議,而未來面對全球氣候變遷及暖化問題,植樹的選擇和管理需要更為審慎和科學化。為能更全面地兼顧環境保護和林業永續發展,環境部將與農業部及學研單位進行科研合作,營造健康、宜居的友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