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林岱樺的危機處理

曾季隆/撰文

(台北內科週報第670期/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2日)

前天(2月22日),看到ETtoday新聞雲如下的報導:「林岱樺涉嫌詐領助理費及強募政治獻金案,訊後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也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接觸,由於她與同樣交保的妹妹同住,因此昨深夜林岱樺在調查人員戒護下緊急搬家」,我內心充滿了3點感觸,也發現林立委不愧是資深委員,臨危可以不亂!

先談心中的感觸,第1,林岱樺2001年當選立委,僅有2008年敗選,迄今每屆立委都是次高票或最高票,這樣的資深,怎會犯下「詐領助理費與強募政治獻金案」呢?第2,她在執政黨裡,是特立獨行的風格,難道黨內高層容不下這種人嗎?非得要是「我族類」不可嗎?第3,真的是因為她有意參加高雄市長黨內初選而惹禍的嗎?

▲儘管正面臨司法調查,林岱樺委員(右2)仍如常維持勤跑行程(照片係翻攝林岱樺委員的臉書)。

從我上述的感觸,連帶的發現,林委員的危機處理,確實臨危不亂!第1,她表示,「市民給她最高得票率的託付,當然要最認真打拚。過去24年如此,未來每1天也會勤跑、認真服務,才不會辜負高雄市民託付」,可見她很快站穩自己的「悍衛清白」,而且以選民當她的靠山,不再高喊「政治干預司法、司法干預初選」;第2,她在交保之後,如常勤跑行程,這當然不是輕忽這次的事件,但她更清楚要讓外界看到自己不是待罪之身;第3,她也參加了身兼黨主席的賴總統邀黨藉立委「烤肉宴」,當場顯示對主席的意在言外,確是高竿的作法!

不論後續事件的發展,林岱樺委員縱使未能「全身而退」,至少她已為自己取得可進可退的位置了,不過台灣的政治情勢發展,已經愈走愈荒腔走板,不只掃貪,還有很多戲碼要登場,爭權奪利是永遠有好戲演的,卻喪失了人民的福祉與期望,看來真正要好好思考危機處理的人,是我們這些善良百姓!

(本文作者係身心靈健康管理公司執行長,也是本報發行人,逾半世紀來,始終為創新報業經營模式,付出大半生心力,更將見證台灣走上驅動媒體改善社會的新時代)


靜觀柯文哲案件的發展

曾季隆/撰文

(台北內科週報第647期/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5日)

柯文哲的司法案件已沸沸騰騰多日,根據三立新聞網9月8日刊布的新聞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5日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緊急召開會議,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會後記者會中宣布,民眾黨將舉行全黨動員、全國開講行動,第1站將在今(8)日晚間6點30分,在台北市濟南路群賢樓前進行第1場開講」;報導內容同時指出,「民眾黨台中市黨部主委江和樹發起集結令,今日台中市一共16輛遊覽車北上,讓社會大眾知道柯文哲蒙受冤屈」,似乎將展開抗爭。

看到民眾黨動員支持者準備抗爭行動,我們認為,固無不可,但是畢竟時空環境和以前已有很大的不同,小草即使無比堅韌,可是今非昔比,何況柯文哲此次捉放都可以看出背後是很不單純,豈是「新兵上陣」可以對付得了的?若稍一不慎為別有用心的黨內外份子有機可趁,那時新興的「第3勢力」必將崩解!那麼,面對當前情勢,計將安出?以目前的發展看來,站在民眾黨的角度,最好的策略是先文攻、再武鬥,其次則文攻與武鬥交相為用,而按兵不動必失救援與抗爭的機會。

要對執政黨施壓,主戰場在立法院,尤其新會期將審預算案與人事同意權,在野黨是否能制衡,則猶要看情勢發展,但目前柯主席收押禁見,在立法院容易形成群龍無首,勢必把關的力量大減,恐非人民之福!

此時此刻,民眾黨若能以靜制動,將主戰場移至立法院,而非先採取街頭抗爭、授人以柄,反以文攻為前、再視情勢輔以武鬥,否則如《左傳‧莊公十年》中的《曹劌論戰》所說:「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那時候動員不成將全盤盡輸,則毀之莫及!相反的,不如靜觀事態發展,看看檢調與司法機關如何服眾,一旦不能令人心服,再祭起武鬥大旗應還未遲!

(本文作者係身心靈健康管理公司執行長,也是本報發行人,逾半世紀來,始終為創新報業經營模式,付出大半生心力,更將見證台灣走上驅動媒體改善社會的新時代)


冷看鄭文燦與柯文哲新聞報導

(台北內科週報第646期/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8日)

【本報社評】由鄭文燦到柯文哲,在新聞媒體的報導無日無之,全程沒有冷場,對其他新聞則大的變小、小的變不見,甚至連不小的交通部長上任才92天就驚爆辭官的新聞,也都不見有媒體評論,彷彿對卓行政院長的識才用人完全不值得一談!

看到新聞界當此時賴總統就職才剛滿百日之際,只看著風色,而忘了老早不是威權時代了,還自我約束啊!我們冷眼相看,其實不忍批評同業,只有秉持自我檢討的心,來看這陣子對鄭文燦與柯文哲的新聞報導,是否有值得探討的地方?我們認為,可以從3方面來看,第1,對鄭文燦與柯文哲的報導,新聞界的表現是注重面而疏忽深度;第2,沒有顧及平衡報導,全部往檢調傾斜;第3,新聞界是第4權,必須站在第3方的立場,可惜我們發現某些媒體受到操弄的痕跡。

對於第1點,只要看鄭文燦的新聞已完全不見了,代之以柯文哲的新聞,可是全部沒有深入報導;對於第2點,也可以看出一夕之間,已聽不到柯文哲的聲音,他從媒體寵兒的雲端一下子就摔了下來;對於第3點,「曾任記者的毛嘉慶說,他認為從昨天到現在的這5、60個小時,一開始從司法搜索到逮捕中間,包含很多扭曲的訊息,被各種擠牙膏的方式洩漏給不同特定的媒體,然後用不同獨家的角度來修理柯文哲。」

就冷眼看待的結果,我們必須很遺憾的表示,如果此風日漸增長,不知道哪天要輪到哪人,會當場收押,然後漏夜審訊、疲勞轟炸取供,再接著或明或暗給特定媒體訊息,由這些美其名是新聞媒體,其實是政治打手!沒有聲音和堅守立場的新聞媒體,怎能承擔守護民主的重責大任?民主,讓當權者隨意玩弄,而大家視若無睹,那不是比威權時代還沒有保障嗎?


為何法官陷落血汗困境

(台北內科週報第590期/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3日)

(尤英夫/撰文)個人拜讀李復甸「善用仲裁.改善法官血汗困境」1文,同意應善用仲裁制度,減少民事案件,不過對於法官驚人工作量,也想提出一些檢討。

對於法官之驚人工作量,我個人認為部份與對司法官的低信任度有關。國人對司法官的信任度,不論是天下雜誌(2016年)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2015年)或是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籌備處(2023年03月),都是多數不信任法官。坦白說,這種不信任情況,對絕對多數戰戰兢兢、盡心盡力的法官非常不公平,但就是有少數恐龍法官亂判,影響了整個社會對法官的信任。

茲舉例說明,有1位老先生死了太太,老先生與2個兒子與女兒辦理繼承遺產,全家交出印鑑證明與印章給大兒子。結果大兒子利用老先生的印鑑證明,將老爸的房地過戶到自己名下。房地價值3000萬元左右,卻以620萬元賣給大兒子。問題是老爸完全不知道房地產的過戶,買賣契約也沒有老爸的簽名,表面上,賣價雖然進到老爸的銀行帳戶,但老爸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及印章均在大兒子的手上。只因7年後才發現房地被過戶的事實,法官竟不顧老爸一再的強調沒有看到或拿到一毛錢,大兒子也無法舉證老爸看到錢或是摸到錢,也不否認老爸的銀行提款卡、存摺及印章都在自己的手上。但是,法官仍然判決說老爸有拿到錢。請問這不是恐龍法官嗎?判決後,聲請錄音記錄也被這位恐龍法官拒絕,你說你會相信法官信任度會提高嗎?而這種判決,居然就發生在司法重鎮首善之區的台北地方法院,誠然不可思議!

身為資深律師的筆者,碰到類似這種案件不只是1件。法官都說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法第30條第3項又規定,「適用法律之見解,不得據為法官個案評鑑之事由」,講難聽一些,就是保護極少數法官的亂判濫權。換言之,法官濫用自由心證特權,我說了算,你當事人是拿我沒有辦法的,最多是上訴,就這樣案件數量自然就增加了,不是嗎?又如何能改善法官血汗困境?

(本文作者係賽珍珠基金會榮譽董事長、世紀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