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數票制度 體現真民主

張天鷞/撰文

(台北內科週報第712期/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1日)

雖然有人推動總統選舉改成「兩輪制」,認為透過決選讓勝者過半,能增加民意正當性,但此種改革須修憲,而且兩輪投票往往投票率下滑,「過半」也變成少數人的虛假多數,難以真實代表社會意見。

相比之下,「負數票」制度更具實效,何況它的規則簡單:1人只有1票,可以投贊成或反對,不須修憲,只需在選票上加入「不同意」1欄即可。這不只能提升投票率,許多過去因不喜歡候選人而棄投的選民,就可以透過反對票表態,讓更多人參與選舉。因此,選舉的結果將更誠實,更真實!若候選人真有超過50%+1的實力,即使有反對票也能勝出。只有那些靠虛假的「過半」才會受到選民的唾棄。

▲負數票協會張天鷞創辦人指出,「可以選擇反對」是基本人權,選民再也不必含淚投票(照片係負數票協會提供)。

茲舉例說明,若張三得34票、李四33票,張三看似以50.7%勝選,但也許有些選民因為兩人都不喜歡,沒有去投票。若施行負數票,增加7票反對,其中5票反對張三、2票反對李四,結果會是李四勝出。這樣的結果,比起虛假的數字過半,更能反映真實民意。李四雖然沒有過半數,因為更多人投票,是更民主,所以是比較正確的結果。

台灣地方選舉實際的案例更警示我們!2018年雲林麥寮鄉鄉長同額競選,那位唯一候選人以8068票通過20%選舉人數門檻當選,但無效票竟高達16083票,近兩倍於得票數。麥寮鄉選舉人數約35437人,選民普遍不滿卻無法透過制度表達否決,遂組成「廢票聯盟」,但仍無力阻擋。2022年村里長選舉有40%同額參選,1票即可當選,這其實是不民主!也凸顯基層選舉制度的缺陷;同額競選讓選民失去選擇權,尤其無效票淹沒真正民意,導致不滿無處申訴。

總之,與其追求總統選舉修憲,不如從根本開始推動負數票改革。讓村里長、鄉鎮市長選舉動起來;候選人必須面對選民支持與反對的雙重檢驗。使壞人更容易被淘汰,好人也能脫穎而出。

(本文作者係負數票協會創辦人)


廉政養成教育刻不容緩

謝立功/撰文

(台北內科週報第642期/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1日)

廉能政治其實不難,但是選民不會監督政黨、不會監督政客,就很難!何況台灣每兩年舉辦中央(總統、立委)、地方(縣市長、議員等)公職人員之選舉,其過程中,發掘出許多政治新秀,孕育出許多政治明星,可惜的是,也讓不少政治人物因為助理費而身陷囹圄。無論是立委或議員辦公室零用金、助理薪資、助理費等不同名稱,過去已有這麼多案例,為何不盡速修法刪除模糊地帶?

日前議論紛紛的高虹安、顏寬恆等問題,其實出在「認事用法」上,他們以自己對法律的認知,並據以行動才是遭法辦的根源。因此,公職人員的廉政養成教育刻不容緩,惟有透過教育訓練才能杜絕類此情事的一再發生。

各政黨本應培養人才,並積極投入各項公職選舉,當選後安排新生訓練,更是負責表現,例如,提出人民所需要的法案,精進質詢技巧發掘真相、為人民看緊荷包嚴審預算,但同時也應透過各政黨廉政內規,建立正確的從政法治觀、價值觀。

若政黨做不到,那就要靠選民睜大眼睛,看清楚候選人的真面目,不要被譁眾取寵的政客所欺騙。所謂「廉能政治」,就是選舉時,選民必須觀察政黨提名的候選人,是否同時具備「廉」、「能」的潛質,更在當選後,選民要嚴格檢視執政團隊是否將「廉」、「能」落實於施政中。總而言之,政治人物若表現不好,政黨要負責、選民也有責任。

(本文作者係台灣透明組織顧問、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副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