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棻談性平法 協助企業面對

(台北內科週報第645期/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日)

【本報專訪】去(2023)年7月31日,立法院會3讀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與《性騷擾防治法》,打造性平友善的工作環境,對雇主的責任是否加重深獲關注,當時,政大法律研究所畢業,並深諳環保法令、勞動法令的元泱法律事務所李元棻主持律師即表示,「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通過後,主要是從建立外部公權力申訴調查機制、增訂處罰規定、簡化申訴流程及提供相關協助資源等4大方式,嚇阻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且加重雇主之責任,若最高負責人性騷最重罰100萬元、權勢性騷擾可請求損害額最高5倍懲罰性賠償金等修正,所以就雇主的角度而言,必須要正視到建立與提供勞工1個職場友善的環境,是刻不容緩的重要議題,而這也是目前ESG浪潮下關於S部分雇主可以增進與加強的部分。」

那時,正逢台灣興起#MeToo運動的浪潮,並由受害者分享的經驗中,看見性平3法仍有不足之處,尤其是職場性騷擾方面,欠缺受害者支援系統,所以才會在今年催生「性平3法」的修正案。尤其是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修正,舉凡將權勢性騷擾入法並加重處罰、加重「雇主」和「場所主人」性騷擾防治責任。將下班後同事或客戶性騷擾也納入《性別平等工作法》的規範,以及若對職場性騷擾申訴結果不服時,由主管機關進場協助,避免當被申訴人是「最高負責人」或是「僱用人」時,有球員兼裁判的風險等等,都是性別平等工作法的重點修正項目。

▲深諳環保法令、勞動法令的元泱法律事務所李元棻主持律師認為,調查委員對於完善調查流程是非常重要的一環(照片係元泱法律事務所提供)。

以「企業褓母」自許的李元棻律師指出,「除了上開修正事項外,當發生職場性騷擾申訴後,因為「啟動調查」是1個重要的程序,其中最關鍵的莫過於「調查委員」的專業和態度,此次《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修法,很重要的1點是建置「性騷擾案件調查專業人才庫」,彙集相關領域之調查專業人才資料,讓重點回到性騷擾事實的認定,避免因偏頗而作出有瑕疵的調查報告,因此,調查委員對於完善調查流程是非常重要的一環」。

值得強調的是,李元棻律師於今年5月17日、18日全程參與勞動部113年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士律師培訓營,並已完成全程研訓,及納入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將來可藉她的學經驗協助各界調查工作場所的性騷擾申訴案件;後續連繫李元棻律師諮詢可與她藉LINE ID:0933815722連結。


性平法雇主困境 可諮詢李律師

(台北內科週報第590期/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3日)

【本報專訪】7月31日,立法院會3讀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與《性騷擾防治法》,打造性平友善的工作環境,對雇主的責任是否加重,政大法律研究所畢業,並深諳環保法令、勞動法令的元泱法律事務所李元棻主持律師表示,「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通過後,主要是從建立外部公權力申訴調查機制、增訂處罰規定、簡化申訴流程及提供相關協助資源等4大方式,嚇阻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且加重雇主之責任,若最高負責人性騷最重罰100萬元、權勢性騷擾可請求損害額最高5倍懲罰性賠償金等修正,所以就雇主的角度而言,必須要正視到建立並提供勞工1個職場友善的環境是刻不容緩的重要議題,而這也是目前ESG浪潮下關於S部分雇主可以增進與加強的部分。」

對於勞資雙方的關係,以「企業褓母」自許的李元棻律師指出,「站在律師的角色,最重要的是,協助企業主事先建立勞資糾紛發生時的公司內部以及外部之處理機制,幫助企業主運用妥善的解決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並且讓勞資關係可以更加和諧,畢竟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勞資關係和諧後,才可以一起協助企業將營收更上一層樓!」

▲以「企業褓母」自許的李元棻律師,常應邀分享法治觀念與法務見解(照片係李元棻律師提供)。

新近應中華永續商道聯合會之邀,李元棻律師即將於8月22日晚間8時30分至10時的線上講座,剖析有關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下雇主責任相關議題,她表示,「以企業褓母的角色來說,我們致力於協助雇主可以提供1個專業的職場環境,並且提供企業主公司經營產生問題時的1個諮詢平台。也因此,在勞資雙方發生爭執時,除了要積極處理已經發生的勞資糾紛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1個完整的體制以及糾紛發生時的處理機制,避免勞資爭議所引發的危機,也可以確保企業發生勞資爭議時,能夠合法且合理的方式保障雙方的權益,並可達成內部和諧的雙贏局面。」


曹原彰以心印心 做好勞務顧問

(台北內科週報第589期/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6日)

【逐夢築夢】想當勞務顧問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不容易,就看個人的選擇,是將它當工作做,還是懷著服務勞資雙方的心,並扮演好策畫及溝通與協調的專業角色,以台灣勞基顧問公司曹原彰顧問來說,他選擇較不容易的路,但卻能善盡自己專業的角色,使勞資雙方因為他的專業服務而受益。

認識曹原彰顧問的人,不一定知道他從事這份工作前,在職場經過多少歷練,他說:「我高職肄業18歲就出社會工作了,因為學歷不高以及不知道自己想做或適合做什麼的關係,所以在20歲以前做過很多工作,不過也都是服務業相關的產業居多」。

▲曹原彰顧問(第1排左3)受邀至中和東區扶輪社主講:「企業如何預防勞資爭議」,會後與大家合照(照片係曹原彰顧問提供)。

雖然,曹原彰不是學歷無用論的信徒,但他卻能以經歷補足學歷,實際的歷練也讓他不斷的成長,他後來,「經朋友介紹到通訊行上班,月休8天,可是每天都超時工作12個小時以上,薪水、獎金也常常被亂扣,努力做業績,卻被說是搶業績,有時還要為了維持同事之間的關係,把自己做到的業績給別人,但服務還是我來做,因此讓我感受到職場的不公平。」

儘管如此的經歷,但曹原彰在那段期間仍然從工作中學到不少東西,並得到更好的機會,他說:「在我27歲那年,因為想處理1張20歲時買的保單,結識了三商美邦人壽的蔡松年經理,他讓我瞭解了保險的意義與重要性,進而讓我轉戰保險業,但初期因為學歷不足無法考證照(高中職以上畢業才能考金融相關證照),於是我靠著自己的努力,補習半年考上教育部高中同等學歷,然後考取保險相關證照,從事人壽保險業8年。」

▲曹原彰顧問(左側桌前)至客麗絲天然髮品經銷商觀璃公司企業內訓,主講如何依循勞保與勞動法規建立制度,保障雙方權利義務,共創勞資雙贏(照片係曹原彰顧問提供)。

這樣多元的工作歷練之後,曹原彰來到了人生的轉捩點,他表示,「2020年,疫情在台灣爆發的那1年,我的客戶因為被公司給惡意開除,而面臨繳不出保費以及家庭收入中斷的危機,於是尋求我的協助,我當時參加了扶輪社,其中1位社友就是我們台灣勞基顧問公司的顧問和講師,我就透過他的引薦,來公司瞭解了這份事業與未來發展,也透過公司的協助,幫助我的客戶爭取到了40幾萬的資遣費與加班費等權益,所以,我就確信這份事業的價值與意義,對我而言,遠比保險還要大」。

在將近3年的今天,曹原彰顧問已經很有經驗,他指出,「身為勞務顧問,我們就是站在以法律為基準點的立場,鼓勵、協助及輔導企業建立合乎勞動法令的規範制度,保障企業的人事、管理、財務、經營權,同時也保障勞工的就業權與增進勞工福利,打造勞資攜手合作,共同促進社會經濟繁榮的雙贏局面。」

▲中和東區扶輪社洪炯輝社長(右)致送曹原彰顧問感謝狀與車馬費,以表謝意(照片係曹原彰顧問提供)。

曹原彰顧問的專業能力,加上他從業前的豐富經歷,讓他很快洞察困擾企業主的問題,例如,2021年疫情期間,就曾協助1家有27位員工的素食連鎖餐廳,透過政府的減班休息協商辦法,輔導申請疫情基本工資補貼,讓雇主省下89萬的員工工資支出。

過程中,他替資方規劃每位員工的出勤與休息時數,讓每個人都能領到最高的補助額,還要跟勞方溝通這樣的安排,不會讓他們領到的薪資比以前少,並明確的告知勞方,這錢雖然是直接匯到勞工的戶頭,但卻是補貼資方的,不是勞工兩邊都可以拿,更召開勞資會議,請勞工簽好減班休息協議書。


引律師為幫手 在ESG因應佔上風

(台北內科週報第570期/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6日)

【本報專訪】在「淨零排放」趨勢的壓力下,法律已是產學政研所不容忽視的一環,也是一般律師難以跟上實務所需,以致無法滿足客戶,而政大法律研究所畢業,並深諳環保法令、勞動法令、政府採購及工程法律的元泱法律事務所李元棻主持律師,對此領域卻是成竹在胸、深獲中小企業的信任與肯定。

李元棻律師表示,「我過去曾經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和各地方縣市政府,處理過許多關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環境訴訟案件;水和土壤跟環境保護是非常直接相關的。對於許多公司來說,如果可以在發生污染之前,採取一些預防污染的措施,或是諮詢相關專業人士避免污染的發生,那麼不僅可以避免後續污染的情形,更可以為公司省下巨額的賠償或是整治相關費用。」止訟於先,是最好的策略!很多永續發展的事務,其實是可以防範事情的惡化。

▲李元棻律師(右2)具有很好的親和力(照片係元泱法律事務所提供)。

就ESG的社會責任方面,李元棻律師指出,「中小企業要在S部分因應是相當容易的,比如說,最簡單的就是建立友善的勞工職場環境,大家都知道勞基法其實是員工最低的法規範標準,所以公司在設置規範員工的制度時,可以朝向以優於勞基法的方向制定,例如,完整的性騷擾防治措施與處理規則,當職場發生性騷擾事件時,可以更即時且有效的處理騷擾事件,同時在公司內部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建議性別友善且多元的友善職場環境,落實ESG中的S社會福利制度」。

其次,對於中小企業的經營者如何善用法律顧問,李元棻律師認為,「法律顧問不僅讓公司與律師間培養信任感,更重要的是法律顧問可以擔任公司營運風險的把關者,上至對外的合約審閱,下至員工的勞工制度等,法律顧問都可以成為公司最好的守護者。舉例來說:對外,擔任法律顧問期間,在審閱公司對外的合約時,幫公司抓出藏在合約細節裡面的風險,公司因此省下可能後續產生之鉅額賠償以及相關費用;對內,則建立符合甚至優於勞基法的員工工作合約,並且定期舉行員工教育訓練,讓員工可以安心且放心為公司服務,同時避免員工可能的爭訟案件。」

▲李元棻律師(左4)不只學有專長,尤富環保法務經驗(照片係元泱法律事務所提供)。

ESG潮流是個無法迴避的趨勢,尤其金管會已於2023年發布公司治理措施,李元棻律師深有所感的說:「在落實『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政策後,上市櫃和興櫃公司若未依法履行公司治理措施,將面臨遭受金管會裁處罰鍰或違約金的法律風險,公司負責人亦可能面臨相關法律風險。而中小企業亦應加速瞭解相關法規與ESG急迫性,依企業特性和長處檢討企業營運策略,以建立明確的ESG願景目標」。


永續善循環策略

(曾季隆/撰文)

【人物專訪】面對著永續的新時代,ESG目前正如火如荼在企業中展開,可是要想落實相關措施,便非要有專業顧問協助不可,否則將白白喪失最好的時機,而在內外經營環境受到疫情衝擊的今天,具備勞資顧問專業資格的易德福國際公司總經理詹家和博士,不久之前,受邀在「企業褓母」線上講座以「從學生實習合作談企業策略性人才招募」為題,講授實務運作的方法,之後,他更提出「ESG永續善循環」的策略實踐方案,希望能夠協助企業界「化危為機」,從而躍登浪尖上迎風破浪成長!

曾有1段時期在大學任教,後來為了服務更寬廣的對象而換跑道的詹家和博士,和一般勞資顧問不同的他說:「我轉換跑道進入業界發揮所長、擔任勞資顧問一職,企業與學校都一樣,績效考核、人事薪資制度,員工職涯發展等,對於企業發展扮演至關重要角色。如何能更讓勞資不是彼此互相對立,而是共同成長,一同促進企業發展,一直使是我努力的信念」。

針對觀念問題,詹總經理舉個案例說明,他表示,「老王是某上市公司資訊部主管,小李是他的組員。老王:小李,這個星期天人事部有舉辦淨灘活動,記得參加。小李:可是我很久之前已經跟朋友約好了要去參加演唱會。老王:公司現在很重視環保,淨灘是愛地球的表現,年底公司會公開表揚積極參與的部門。小李:可是我已經答應我朋友了。老王:環保愛地球這是多麼重要的1件事,大家又重視,我們資訊部如果參與的人少,人家會怎麼看我們,你一定要邀朋友過來一起參加。小李:可以報加班嗎?老王:…。」

▲詹家和顧問講授「勞動事件法勞權因應」的情景(照片係詹家和顧問提供)。

上述類似的場景,也不斷在各企業中悄悄上演,他指出,「從勞資關係來看,公司辦理各部門活動,都應該讓員工能夠『自由選擇』是否參加,不能強迫、員工也有拒絕的權利,如果雇主單方面強制員工要參加、規定不參加必須請假,且活動時段若是員工的『休息時間』,就可以視為『加班』,公司必須額外支付員工加班費,當然如果是自願參加的人也就不會有加班費問題。」

詹總經理強調地說,目前勞動部為維護勞工權益,針對雇主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已採網路實名制公告,以保障勞工。此外,歐美國家對於推動ESG企業也會審視該企業是否有違反當地勞動法規,作為認可該企業ESG的門檻之1,因此推動ESG企業不可不慎!

他也建議推動ESG企業應該超前部屬,借助專業瞭解相關法令和規範,推動應不可單獨偏重ESG某一方面,顧此失彼,應使3者兼俱達成平衡,形成3者正向善循環,對於企業追尋永續發展將有莫大助益,同時企業應建立符合ESG的企業願景與文化,有利ESG之推動,尤其能夠重視員工溝通與教育訓練,讓企業勞資共進一同為企業永續而努力。

(本文作者係廣博勵進會執行長,也在台北內湖科技園區一人創辦兩份報紙,已逾15年,更推動「一人公司」創業實習,希望創新企業組織,讓人人走向幸福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