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軸轉型 總統盃黑客松徵件中

(台北內科週報第693期/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0日)

【ESG促進平台】以「雙軸轉型、綠色成長」為徵件主題的「2025總統盃黑客松徵件」活動,從8月1日起跑了,係由環境部與數位發展部共同推動,目的在於匯集公私部門力量,加速在數位與淨零轉型上的進程,並達成國家減碳目標,自即日起至9月1日止開放徵件,鼓勵團隊運用人工智慧技術,提出優化公共服務與提升行政效能的創新方案。

黑客松過往幾屆已約有150至160組團隊參與,據環境部預估,今年有可能超過200組團隊踴躍參加,環境部表示,已邁入第8屆的「總統盃黑客松」將成為推動數位創新與公私協作的關鍵平臺,將透過跨機關、跨領域甚至跨國界的合作,來加速公共服務優化與政策創新。

彭啟明部長回顧10幾年前在民間參與爭取政府資料開放,也多次參與黑客松評審的經驗,強調此次活動不僅展現環境治理與數位創新實力的重要平臺,更響應了行政院提升公務人員AI知能的計畫,將透過競賽機制激勵公務機關積極導入AI運用,共同解決環境與永續發展的挑戰,由下而上協助政策制定,使政府治理方向更符合民意與國際永續趨勢。

▲環境部彭啟明部長強調此次活動將透過競賽機制,激勵公務機關積極導入AI運用,共同解決環境與永續發展的挑戰(照片係環境部提供)。

擔任此次黑客松執行長的數位發展部黃彥男部長指出,資料驅動智慧政府,民間的活力與創意是驅動創新的動能,黑客松讓創意進入政府,透過公私協力給民眾更需要的服務,他相當期待近年發展快速的AI技術,藉著提供分析、預測、建議等功能,協助減碳效果不僅能在政府作為裡,百工百業也都能有減碳成果。

「黑客松不只是寫程式,更是有機會讓點子經跨域交流後可以落地執行。」曾在黑客松奪下卓越團隊的「奉茶行動」與「碳匯城鄉」團隊到場分享心得。奉茶行動黃暐程創辦人,眼看淨灘活動時參與者感嘆,明明已經自備水壺卻有時因為沒水喝而只能再購買瓶裝水的無奈,發起飲水地圖,2020年參與黑客松與當時環保署成為神隊友,運用開放資訊、並攜手政府與企業共同打造喝水生態系,從源頭減少瓶裝水,目前全台已有1.4萬個奉茶點、34萬個app使用者,讓解渴的點子變成全民減塑的行動。「帶著你的好點子,來這個舞台遇到1群人,一起開創良善循環吧。」黃暐程鼓舞各界參與。

碳匯城鄉劉哲偉創辦人則從與地方政府合作做起,盤點公有土地、資產等資料媒合民間力量,從活化公共空間、尋求減碳機會做起,目前已有整合社區、校園等生活圈的計畫,由民間、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合力尋求創新。更多活動詳情,請參閱2025總統盃黑客松競賽活動官網(https://presidential-hackathon.taiwan.gov.tw/)。


救大學 莫動高齡教育的腦筋

(台北內科週報第645期/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日)

【本報社評】看到高齡少子化的趨勢,大學的招生也愈來愈困難,很多科系只好停辦,甚至一些大學開始做退場的準備,而在這個時候,我們發現有一股逆流,居然打著活到老、學到老的旗號,並藉著高齡者少小沒有機會上大學,在新聞媒體鼓吹回校圓夢,似乎將救大學的策略,動到高齡者的頭上,我們期期以為不可!

嬰兒潮世代,如今都已七老八十了,他們是台灣經濟奇蹟的締造者,現在身心狀況都還不差,有很多人仍然退而不休,或未退未休!當然,能夠知老學老、創造第2人生,是難得的際遇。可是勸誘他們重回大學去修學位,不知意義何在?何況,現在的任何大學有什麼師資,可以滿足他們的學習目的?尤其政府很多機構的思想,都是「青銀共創」,而不是「銀青共享」。公務人員都是年紀還未到退休的階段,心態上以青壯年為主力,可是事實上,在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的此刻,最重要的事情是兩世代的「傳承」,將決定我們的未來!

根據聯合報8月12日的有關報導,「台灣師範大學提出『中高齡教育政策建議書』,呼籲政府應該提出政策,讓學習及早融入中高齡者的生活,以維持生理、心理、人際互動及精神方面的健康」,我們深感認同,但是絕對不讚成勸誘高齡者回現在的大學修課程、甚至攻讀學位!

連台師大宋曜廷副校長都表示,「中高齡的長者不是不需要學,是不知道學什麼;不是不需要教他們,是我們不知道要怎麼教。」這真是一言如醍醐灌頂,讓人醒悟過來。中高齡教育的特殊性,是不容不優先考量的!人類,也是到近年才大幅延長壽命。要珍惜這很難得的機遇!在摸石頭過河的時候,不能不小心以對啊!請任何有權、有能力決策的人,千萬不要為了救眼前的大學,貿然去動高齡者的腦筋!


陸委會鋸箭法難以服眾

(台北內科週報第604期/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9日)

(謝立功/撰文)大陸地區配偶(以下簡稱陸配)是否可擔任不分區立法委員,近日已引發各界熱議。而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陸委會則強調,依據國籍法第20條第4項之「忠誠義務」,不論其原籍為外國、中國大陸,凡中華民國國民而有雙重國籍者,欲擔任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都應依法放棄他國國籍。

再進一步來看,依據兩岸關係條例第2條用詞定義:「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因此依法律文義解釋,大陸地區也屬中華民國領土,所以中華民國除台澎金馬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地區,還包括統治權所不及之大陸地區;又「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因此,依法律論理解釋,大陸地區人民應該也是中華民國人民。若同為中華民國人民,何來放棄他國國籍之說?難道陸委會辦事是看政治風向,而非依據法律,請問有依法行政嗎?

另外,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係規範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其中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第2項規定兼具外國國籍者,無法完成喪失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係因該外國國家法令致不得放棄國籍,且已於到職前依規定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出具書面佐證文件經外交部查證屬實,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並以擔任不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之機關及職務為限。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圖係取自YouTube@大陸委員會)。

換言之,若已窮盡一切方法辦理放棄外國國籍手續仍未果,當屬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應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因此,即便視陸配為外國人而要求其放棄外國籍,若符合「因該外國國家法令致不得放棄國籍」之要件,而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但不得涉安(國家安全)或涉密(國家機密)。立委職權如何迴避涉安、涉密,這似乎是極高難度之事,但也必須正視。另可參酌國籍法第9條第4項:外國人申請歸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其中第3款為「因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無法取得喪失原有國籍證明。」換言之,若依相同法理,陸配無法取得喪失原有國籍證明,亦非可歸責於當事人,未來國籍法第20條第4項修法可朝此方向,增列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之除外規定。

面對兩岸分治、對立,不能否認兩岸政治、經濟及社會等體制具有重大之本質差異,原設籍大陸地區人民對自由民主憲政體制認識與其他台灣地區人民容有差異,但已最少經過6年等待拿身分證的適應期間,再加10年就能獲得人民對其所行使公權力之信賴?這種推論實在難具說服力。

陸配放棄戶籍易,放棄國籍難,無論認為陸配能否參與政治,都必須加速修法進程,總不能老是用鋸箭法,表面看起來可成為候選人,當選卻不能就職,豈不是台灣民主的大笑話!未來修法應以化解衝突,增加兩岸人民利益為主。對國家忠誠很重要,但也不是以製造兩岸對立積極備戰為目的,才是兩岸人民之福!

(本文作者係台灣新住民事務權益促進總會理事長、前移民署長)